发抖音诋毁商家?法院:赔礼道歉!
2023-11-16 10:57: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互联网+”时代,抖音已成为重要的社交媒体,在抖音上传图文成为多数人每天都在进行的社交活动,近日,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泗庄法庭审理了一桩在抖音上侵犯名誉权的案件。

  2022年11月,李某在自己的抖音号上,发布一段某企业随意抬高价格的视频。该视频被企业得知后,以李某侵犯其名誉权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李某澄清事实并向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被告李某在抖音上使用语言、文字、图片的方式公开发布的内容,具有贬损的性质,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客观上损害了他人名誉,造成了一定影响,故李某的案涉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对原告要求被告李某澄清事实并向原告赔礼道歉的诉请本院予以支持。

  企业名誉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依法保护企业名誉权是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意。通过互联网、抖音、微信等平台诋毁企业名誉,具有受众面广、传播速度快、言论表达便捷等特点,极大损害了企业形象和市场评价。本案通过判令李某承担侵权责任,从而维护企业名誉权,体现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司法导向。

  法官提醒:

  抖音虽为网络虚拟空间,但非法外之地。在合法的前提下,个人自由发表言论、行使批评、评论、监督的权利,不会构成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害。但网络言论自由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既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受到法律的约束。无论在现实中还是在网络上,随意捏造事实、侮辱、诽谤他人等语言暴力都是违法的,个人在类似抖音平台这样的网络空间发表言论,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不能逾越言论自由的界限。在面对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时,也要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提醒广大网络用户切记谨言慎行、文明用语,树立文明交往风尚,共同构建良好网络社会秩序。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