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消费者及商标持有者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及减少犯罪行为发生,促进直播行业健康发展,优化网络营商环境,近日,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向某科技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
针对直播平台存在的问题,路北法院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完善直播货源审查制度。根据平台内商家经营范围,组成相应的部门或配置专岗人员,对入住平台商家的主体资质、供应品牌商资质、平台商家获取品牌方授权情况、商品来源进行审查,对涉及销售注册商标商品的商家,探索建立供应商准入、商品溯源备案、抽样检测等机制,增强直播商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二是加强对违规商家处罚措施。完善预防、惩处机制,优化巡查机制,对直播带货活动进行技术检测,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关注,必要时切断连接、屏蔽、关停直播间,建立完备的举报、事后投诉及惩处机制,针对违规行为程度划分等级,对轻度违规行为,通过如强制学习、强制限流等处罚措施予以规制,对售假、虚假宣传、伪造流量的商家,列入失信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主播自律机制和电商直播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三是加强法治培训,防患于未然。对平台商家不定时开展线上培训,通过解读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直播行业规则、讲授司法案例的学习、通报反面典型案例,提高平台商家的规范意识。四是优化证据保存技术。优化网络服务器中数据备份、恢复功能,按照粉丝数量、带货体量、销售金额不同,有针对性的延长直播保存时间,为侦查机关取证提供有力保证。
收到司法建议书后,某科技公司回函称公司高度重视,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研究问题建议,联合网店运营主体共同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下一步,路北法院将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发现、解决、防范问题的良好效能,精准提出“靶向式”建议,引导数字经济产业健康发展,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司法助力,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互联网司法的新需求新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