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依法从严惩治、及时有效救济、加强综合治理,真正让“按键伤人”者无处遁形,才能筑牢网络安全屏障。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暨典型案例。《意见》共20条,包括明确网络暴力的罪名适用规则,明确网络暴力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则,明确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政策原则等,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此次《意见》的出台,不仅为司法机关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提供了指导依据,有利于提升网络暴力治理成效,以维护公民权益,不断提高网络空间法治化程度,而且必将进一步健全我国的网络安全政策法规体系,推动依法管网迈上新的台阶。
网暴犯罪惩治从严化。近年来,侮辱、诽谤刑事案件增长明显。2022年人民法院一审收案618件,比2013年126件增长了近四倍;其中,绝大多数是由被害人自诉提起,检察机关公诉的只有29件,仅占4.69%。在审结的587件诽谤刑事案件中,作出判决的只有79件,其中判决有罪的仅43人。
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同时,作出有罪判决的比例却很低,这一状况既与该类案件的刑事自诉“取证难”有关,也与侮辱、诽谤刑事案件的公诉标准缺乏细化指引和规则支持相关。因此,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必须首先对构成网暴犯罪的具体行为、适用罪名及认定标准等作出规定。
对此,《意见》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网络暴力行为的性质认定作了指引性规定。比如,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以侮辱罪、诽谤罪定罪处罚;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这既为执法办案实践提供具体指引,又为网络言论划定边界;既对“键盘侠”形成有力震慑,又引导广大网民自觉守法。
网络暴力事件往往参与者众,责任认定和区分较为困难,过去“法不责众”的现象客观存在。对此,《意见》规定,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应当体现从严惩治精神,依法严肃追究,切实矫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此外,要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恶意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违法犯罪等五种情形的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被要求依法从重处罚。
当然,《意见》也要求准确把握违法犯罪行为的认定标准,不允许随意扩大适用范围,进一步厘清罪与非罪的界限,表明一方面要严格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另一方面也要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坚决维护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
提供法律救济有效化。相比传统的违法犯罪,绝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遭受的网络暴力往往来自于陌生人,网络空间的匿名性和即时性,使得受害人在确认侵害人、收集证据等方面存在现实困难。
针对网暴犯罪自诉“取证难”及公诉“门槛过高”的问题,《意见》明确了落实公安机关协助取证的法律规定,为受害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明确了“自诉转公诉”的程序衔接和公诉标准问题,要求准确把握侮辱罪、诽谤罪的公诉条件,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对于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的等五种情形,《意见》规定应当认定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网络侮辱、诽谤行为。
为了切实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全面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意见》提出的法律救济措施还包括依法适用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等。其中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处理方式作出了专门规定,强调了网络服务提供者依法履行管理义务的重要性。
网暴综合治理能动化。如何防范和减少网暴事件的发生?强化综合治理是关键。《意见》对各部门强化衔接配合提出要求,强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加强沟通协调,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有序衔接自诉程序与公诉程序,确保案件顺利侦查、起诉、审判;提出办理网络暴力案件,应当对受害人方履行及时告知义务,依法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澄清事实真相,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被告人认罪认罚。此次发布的王某某等诉龚某名誉权纠纷案典型案例中,法院判决龚某在涉案两个微信群内以书面形式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实现对受害人人格权的有效保护。
事实证明,相比于“惩”和“治”,“防”是前提和基础,意义更加重大。《意见》要求做好法治宣传,充分发挥执法办案的规则引领、价值导向和行为规范作用。实践中,只有打好上网“预防针”,引导网民特别是青少年合理触网,让他们既能融入时代、主动发现美好,又不至于沉迷网络、迷失自我,既能开辟新的涉猎知识渠道,又不至于人云亦云、随波逐流,教育引导广大网民自觉守法,引领社会文明风尚。
治理网暴不能光靠单打独斗,能动履职是核心和重点。《意见》要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立足执法司法职能,通过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公安提示函等方式,促进对网络暴力的多元共治,不断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从根本上减少网络暴力的发生。为此,建议探索建立网暴心理治疗干预机制,通过配备专业人员,开出网暴“治疗方”,引导遭遇网暴的网民积极主动寻求法律救济,通过专业问诊和治疗,帮助他们尽快走出网暴阴影、回归正常有序的生活轨道。
安全是网络空间最鲜明的底色,法治是惩治网暴最重要的力量。唯有依法从严惩治、及时有效救济、加强综合治理,真正让“按键伤人”者无处遁形,才能筑牢网络安全屏障。
(作者单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