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开庭?”“我腿脚不方便,也不会用手机,咋办呢?”
“没关系,我们开着巡回审判车过去。”
10月10日,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燕店人民法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将巡回审判车开到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就地审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案系刘某山起诉刘某军等人赡养费纠纷。刘某山老人现已年过八旬,育有五个子女,本应安享晚年,却因家庭纠纷、子女不愿支付赡养费用,无奈之下将儿女告上法庭。
该院燕店法庭法官卜祥坤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了解案情。为充分了解掌握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卜祥坤法官及时与镇政府、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村干部沟通,实地调查调解,经多次协商未果。
考虑到刘某山老人年过八旬,行动不便,加之路途遥远颠簸,到庭参加诉讼较为困难,卜祥坤法官马上想到把巡回审判车开到村里去,因为巡回审判车内有开庭桌椅、电脑、打印机、移动电源等设备,可以实现现场庭审、当场制作裁判文书等诉讼服务功能。“在村里开庭也方便村民旁听,能扩大办案效果,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卜祥坤说。
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认真听取当事人双方的陈述和意见,并对原告刘某山的子女进行了释法明理。通过法官耐心做工作,刘某山的三名子女当场表示,同意支付老人赡养费,并愿意劝解其他两名子女履行赡养老人义务,从而使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一枚国徽、一把法槌、一辆巡回审判车,我院巡回审判车的使用,将法庭开进偏远村庄、农家院落、田间地头,把一站式服务‘装上车‘‘送上门’,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减轻群众诉累。”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司法实践中,法官从“坐堂问案”到“上门开庭”“送法下乡”,从当事人“走进来”到法官“走出去”,一来一往间,体现出了司法的温度,提升了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