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是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主动参与基层治理,坚持守正创新,共擎少年“法治蓝天”,全方位延伸审判触角,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积极引导未成年人学法、尊法、守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寓教于审,刚柔并济打造法治课堂
“您的孩子已年满八周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可以选择跟谁一起生活。”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庭审中,该院办案法官张克利这样说。他在保障未成年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基础上,向离婚夫妇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让庭审现场变成法治课堂。
该院家事法庭自2020年成立以来,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并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继续延续以往与妇联形成的联动机制,通过工作站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促进家庭教育科学发展,形成教育前置性和预防性的良好生态。
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时,该院家事审判法庭本着保护未成年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原则,在子女抚养问题未有妥善解决之前,对离婚的诉讼请求可不予支持。在调解或判决离婚前,承办法官主动明确对未成年子女的探视约定,避免双方因子女探视引发纠纷,减少对未成年人的二次伤害。
同时,该院加大与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时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适时、准确、全面共享。不定期对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便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情法相融,倾情调解爱意浸润童心
“孩子不是财产,不能查封,更不能抢回来。”在一起抚养权纠纷执行案件中,考虑到执行抚养权案件直接关系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该院执行法官坚持“调解优先、强制执行为辅”的原则,在认真阅读判决书、缕清双方矛盾点基础上,与孩子的父母进行沟通交流。
交流过程中,孩子的父母每次到法院情绪都十分激动。针对这种情况,该院执行法官坚持法理与情理融合,从拉家常入手,慢慢地引导孩子的父亲及爷爷奶奶,让其知道孩子失去母爱的危害及成长障碍。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工作和不懈努力下,孩子回到了母亲的温暖怀抱中,孩子的父亲也得到了相应财产损失的补偿。母亲将孩子抱走的那一刹那,执行法官心里也释然了,在一波三折的约谈当事人双方过程中,双方的利益最终得到了实现。
法院执行工作是兑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关键环节,也是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对于金钱债务的履行而言,强制执行有利于便捷高效地实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彰显司法权威,但对于抚养权这一特殊性案件而言,更多地需要法官的释法析理和耐心劝导。因此,该院执行干警坚持刚柔并济,法理兼顾,既通过创造温馨的环境让当事人双方能友好地协商一致,也向被执行人释明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这起抚养权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预防先行,内外同步营造法治氛围
今年以来,该院刘集法庭副庭长田帅、牛角店法庭副庭长周玉珑,先后走近实验小学、大桥镇中心小学开展普法活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为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同时,他们还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案件及遭遇校园欺凌、电信诈骗时该怎么做等展开讲解,引导学生学会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安全。
“法治宣传不仅要主动走近青少年身边,更要注重身临其境。”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伟如是说。在每年的“政法机关开放日”,该院多次邀请中小学生到法院参观,从参观诉讼服务大厅到聆听讲解、旁听庭审,再到变身“小法官”、模拟法庭庭审,让学生们用眼睛捕捉法院文化、用脚步丈量司法威严,全身心接受法治教育。如今,邀请青少年参与“法院开放日”,已经成为该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一门“常开课”。
重整行装再出发,朝乾夕惕向未来。张伟表示,在新的时代征程上,将坚持贯彻司法为民宗旨,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更加昂扬的奋斗姿态,投身少年审判事业和少年守护事业,让处在人生“拔节孕穗期”的少年儿童,沐浴着司法暖阳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