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小案常见多发,在基层人民法院案件中占比较大,但小案并不好办。如何把小案办准办好,是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准确把握立法精神、证据认定、审判技巧和法律适用的综合考验。我们要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诉求放在心上,以处理好直接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小案件”为切入点,积极践行“小案不小办”理念,用心用情审理好每一个小案、办理好每一件小事,用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裁判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一是践行“小案不小办”理念,需要在实质化解纠纷上下工夫,办好“小案件”惠及“大民生”。要巩固深化繁简分流改革成果,深入完善“1+2+2”速裁团队建设,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简化、方式灵活、高效便捷的特点,切实提高“小案件”办理力度。
截至6月中旬,小额诉讼适用率达30.01%,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聚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目标,推行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在强化服判息诉上下功夫,实质性化解纠纷。截至6月中旬,一审服判息诉率88.25%,同比上升6.86个百分点。扎实开展“小微大爱”“‘粒’案力办”专项执行行动,锚定小标的额案件,以敢打敢拼姿态畅通小标的案件执行难的“最后一公里”。该院快执团队重拳出击,对申请执行人宗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赠与合同纠纷案、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侯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申请执行人何某某与被执行人山东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等标的额不足10万的“小案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强化执行过程中拘传、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的运用, 妥善执结小标的额案件。
二是践行“小案不小办”理念,需要在提升办案效果上下功夫,办好“小案件”取得“大成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有效借助诉调对接平台,实现全程线上处理,线上推送案件,线上签署调解协议,提高调解效率,节约诉讼时限,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该院推送调解的北京某母婴产品有限公司诉济南市某母婴用品店商标权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2021——2022年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案例,系本次最高院发布的山东省唯一入选案例。
坚持能动司法,以司法建议的“小切口”参与社会治理的“大文章”。该院行政庭(综合审判庭)在审理济阳区部分街道办事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行政案件中,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外嫁女”户籍在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确定前仍在原村居,且未在其他集体经济组织享受过安置待遇的人员,未予安置的情况,向济阳区司法局发出司法建议,收到济阳区司法局的积极回复,有效带动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
三是践行“小案不小办”理念,需要在司法职能延伸上下功夫,办好“小案件”阐述“大道理”。“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公平正义需要靠一个个具体案件来彰显。要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引导、教育作用,以“小案件”的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
要充分发挥“群众利益无小事”“案例速研”“天桥法官说”等公众号专栏作用,持续发布《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案例选编》,用广大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的方式,做好普法宣传。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聚焦民生需求和全区大局,靠前走访基层企业,大兴调查研究,开展“法治体检”,带头撰写调研报告,推动成果转化。
四是践行“小案不小办”理念,需要在司法作风转变上下功夫,办好“小案件”锻造“强队伍”。要坚持党建引领,统筹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司法作风提升专项活动、“六比六争做”活动、“四项创建”示范活动和天桥区开展的“强基层、强作风、强能力”行动暨“筑基赋能年”活动,紧紧围绕党中央、上级法院和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善于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规律,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要继续走好群众路线,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好每一次庭审、写好每一份判决书、接待好每一位当事人,聚焦人民法院在提升诉讼服务、落实审判执行制度、改进庭审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个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司法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升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树立人民法院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一叶知秋,见微知著。”每一个“小案件”的处理,都是一次生动的法治实践,都是对人民群众司法新期待的有力回应。下一步,天桥法院将以开展“六个一”专项活动为契机,积极践行“小案不小办”理念,立足公平正义,站稳人民立场,用心用情办好“小案”,以此带动法院工作整体提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作者系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