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缓刑期间违反规定,撤销缓刑执行收监!
2023-10-06 11:16:18
 

  中国法院网讯 缓刑也是“刑”,是给犯罪情节较轻的罪犯一个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获得缓刑的罪犯,理应倍加珍惜机会,提升法律意识,自觉遵法守法,接受监督教育,然而有的人却无视法律,在缓刑期间肆意妄为,最终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对王某因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的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据了解,王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多次到海拉尔区某单位滋事,2023年2月4日,王某滞留该单位,拒绝离开,与工作人员发生口角,该单位工作人员报警,经民警批评教育后离开,海拉尔区司法局对其警告一次,告诫其不得再发生类似滋扰事件。4月4日,王某再次滋扰该单位,海拉尔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出具治安管理处罚建议书,建议对王某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海拉尔区分局于4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对王某以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行政拘留七日,罚款200元。海拉尔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向海拉尔区法院作出撤销缓刑建议书,书面建议法院撤销对罪犯王某的缓刑。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作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建议对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撤销缓刑。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犯罪,海拉尔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海拉尔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受到社区矫正机构警告,经教育后仍不改正,又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遂裁定撤销对王某宣告缓刑六个月的执行部分,决定执行原判拘役五个月。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