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调解促和谐 小案件守护“大民生”
2023-09-14 14:15: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赵斌
 

  一枝一叶总关情,“小案件”关乎大民生。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民法院滨湖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为该村300余户村民解决了“燃眉之急”。

  2020年11月26日,被告刘某与原告昌吉市某镇某合作社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原告将该镇某村5318亩土地承包给被告刘某,承包费每年均为1030元/亩,承包费2001.684万元,承包期限为 2020年11月25日至 2023年11月25日,承包费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交清第一年承包费,后两年每年承包费于上一年11月25日交清,但被告刘某仅向原告支付1864.2286万元,尚欠137.4554万元未支付。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故将被告刘某诉至法院 。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考虑到该案涉及原告某镇某合作社中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一旦化解的不及时,极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同时,还考虑到双方长期的承包关系以及今后继续承包的可能,法庭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为了更好的化解矛盾纠纷,承包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到该村村主任及被告刘某,通过承办法官的释法说理,最终使得纠纷顺利调解,调解约定由被告刘某在2023年10月20日前分2期向原告支付137.4554万元,使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得以保障,有效避免了“一案结 彼案生”的问题风险。

  该案看似是“小案”,却是关乎该村300余户家庭切身利益的“大事”,包含着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美好期待和向往。

  今后,昌吉市人民法院滨湖法庭将持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坚持司法为民,以“如我在诉”的理念,主动延伸司法触角,创新工作方法,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为当地群众提供精准、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用 “点线面”结合的方式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