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鉴定”新模式 助推审判“再加速”
2023-09-13 10:26: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于杨
近日,一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当事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法庭,提起了诉前鉴定。
诉前鉴定是指法院尚未立案受理前,一方当事人申请或双方当事人协商后,通过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民事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如果直接进入诉讼程序,经过开庭、鉴定、判决,获得赔偿相对等待时间较长。若当事人双方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诉前调解,可以在线申请诉前鉴定,不仅耗时短,还节省诉讼费。当事人只需支付一笔合理的鉴定费,不花诉讼费就能快速化解纠纷,切实减轻双方诉累。
今年,沙区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于6月7日、7月21日、7月28日,分别对道交法庭处理的三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进行了在线委托诉前鉴定,三起纠纷的鉴定事项均为法医临床伤残鉴定,当事人及法院特邀调解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对接,在线摇号确定鉴定机构,并委托鉴定机构鉴定,目前,三起纠纷均已在完成诉前鉴定后成功调解。
这三起诉前调解案件的成功解决,也为沙区法院诉前鉴定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新经验,为诉前解纷提供了新途径,从而让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