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枣阳:外出结算工程款 法院为被执行人暂解“限高令”
2023-09-12 10:54:24
中国法院网讯(梁军)“谢谢执行法官,今后我一定会遵守法律,做一个有诚信的人。”近日,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通过临时解除“限高”帮被执行人外出结算工程款,在彰显执行温度的同时,顺利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
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胡某、郑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枣阳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但他们对拖欠的3万元劳务费仍未履行。
8月30日,胡某致电案件执行法官称,江苏的一家公司通知去结算工程款,由于被限制高消费,其不能购票乘坐高铁,遂向法院申请临时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执行法官立即核实相关情况,并给申请执行人杨某做好解释工作。经综合研判并报请院领导批准后,执行法官为胡某办理时长为7天的单次解除“限高令”,并再次对其进行释法,劝导其要积极主动偿还债务,今后才能“无债一身轻”。胡某当场签署了《还款承诺书》。
受制于限高惩戒,胡某返回枣阳后,第一时间及时来到法院,全额支付了所欠杨某的劳务费。后法院依法解除了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全部强制执行措施。
“2020年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规定了暂时解除限制消费的情形:对于实践中被限制消费的人,因为看病就医等紧急情况需要坐飞机、高铁立即赶赴外地的,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法院应当准许。”枣阳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说,虽然本案中的情形并非意见中所规定的具体情形,但是法院收到被执行人的申请后,遵循了“依法”的前提。同时,考虑到被执行人外出系结算工程款,有利于案件执行,法院为其“松绑”,单次解除“限高令”,兼顾了司法威严与人性,体现了司法的温度。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