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这笔钱结清之后,我心里的压力也减轻了不少。”近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李某付清执行案款后,感慨地说。
听到原本极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李某说出这番话,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李丽清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而一个多月前,她还在为案件办理毫无进展发愁。
李某是当地的养殖大户,养有约60头猪和近3000只鸭。蒙某是一名饲料经销商。此前,李某以赊账方式向蒙某购买饲料,约定待生猪出栏时结算饲料款。但由于李某将更多资金投入到养鸭上,外债不少,欠蒙某的1.89万元饲料款迟迟未能归还。无奈之下,蒙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
判决生效后,李某未能按期履行判决内容。2023年7月4日,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某态度消极,被强制执行后,既没有到法院主动报告财产情况,电话也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我们依法对其财产进行调查,但他名下无房、无车,银行卡也没钱。”李丽清无奈地说。
7月14日上午,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打断了李丽清的伏案工作。“法官,听说李某养有五六十头猪,有些已经可以出栏,我找到他的一个猪舍,你们快来!”申请执行人蒙某急匆匆地说。察觉到这是案件执行的重要突破口,李丽清迅速记录线索、报告情况,带队赶往现场。
抵达时已是正午,天气酷热难耐。猪舍里的猪因未及时喂食而来回乱窜,发出“嗷嗷”声。而昔日的生意伙伴,当下嫌隙深厚,双方当事人一碰面就你一言、我一语地斥责对方,甚至有动手的倾向。
“不要吵架!你们要谈就好好谈,欠债的人必定要还钱,双方都控制一下情绪。”眼看着争吵越来越激烈,李丽清赶忙让法警将二人分开,“背对背”进行调解。
“我听说他最近卖了不少猪,却说没有钱还给我,分明是故意拖延,赖账还强词夺理。”蒙某态度强硬,坚决要求李某当场付清欠款。
“他招呼都不打就把我告到法院,亏我之前还给他介绍那么多生意,一点都不讲义气。”李某满腹愤懑,既为自己资金短缺还不了债而忧愁,又对蒙某不念旧情起诉要账的做法感到愤慨。
本以为找到了李某的猪舍即可促成案件顺利履行,但是这批猪崽才百来斤,未达出栏标准,不仅很难找到买家,价格也会大打折扣。此外,若直接查封,鲜活生猪的保管问题也难以妥善解决,但不查封又难以保障蒙某的胜诉权益。
面对两难境地,如何才能保证双方利益最大化?李丽清陷入思考。
与当事人反复沟通协商后,李丽清提议以“活封”生猪争取蒙某谅解宽限,让李某有充足的时间去筹钱。
“目前生猪的市场价大概是每斤10元,按照每头猪100斤来计算,这个猪舍的18头猪基本能抵得过拖欠的饲料款。”
“小猪崽过段时间再卖,价格更公道!对这批猪崽进行‘活封’后,仍然由李某保管、喂养,但不得擅自变卖、转移、处置。”
“以1个月为限,李某尽快凑钱还清欠款,否则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经过执行干警耐心释明法律关系和用心用情劝导,双方就法院对18头生猪予以“活封”、李某在1个月内筹钱还清欠款的方案表示满意。
“这个方案不仅保住了未达出栏标准的猪,减轻我的损失,也让我有时间去筹钱,尽快把欠款还清,切切实实帮助我渡过了眼前的难关。”李某感激地说。
该案顺利执结,是港南区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港南区法院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活封”“活扣”等执行方式,将保障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与强力执行攻坚有机结合,将法律文书上的“白纸黑字”变成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真金白银”,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当前,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逃避执行仍是执行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人民法院既要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加大对被执行人的震慑力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更大限度地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诉求,实现案结事了,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港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历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