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扰民被制止 恶徒杀人碎尸
2006-01-26 08:25:07
     中国法院网讯  1月25日,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8.5碎尸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余火露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52893.48元。

  余火露系河池市白土乡白土村农民,因到贵港市城区务工,租住了贵港市城区某居民的房屋。2005年8月4日晚24时许,余火露在其租住的205房内放音响,影响到同楼租住204房的女子鲍某休息,受到了鲍某的干涉。余火露心中不满,遂产生了要杀死鲍某并碎尸的念头。

  次日凌晨3时许,余火露从天井与204房墙上的缺口进入204房卫生间,拿卫生间内的一条白色毛巾走到鲍某睡觉的床边,右手拿毛巾堵住熟睡在床上的鲍某的嘴巴和鼻子,并用左手掐住鲍某的脖子。鲍某被惊醒后极力反抗并抓伤了余火露的胸部和嘴巴上唇。后余火露抓起鲍某的头部砸在地板、门槛上,将鲍某杀死。随后,余火露将鲍某的尸体移到其租住的205房内,并返回204房清理了房内及走廊的血迹。当日上午6时许,余火露将鲍某的尸体拖入205房的卫生间,用菜刀、剪刀进行碎尸,将部分尸块冲入卫生间下水道,尸体左右大腿、臀部及一根小腿骨留在卫生间内。2005年8月6日中午,余火露被公安机关抓获。
责任编辑:李金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