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账户逃避执行 法盲“老赖”最终领刑
2023-09-08 15:16: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廖长春
“今后我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因为我不懂法,才触犯了法律,恳请法官给予宽大处理……”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拒执案件,以被告人邓某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2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1年3月份,被告人邓某斌向廖某赊购4600元的香烟,后立下一份欠条,约定于2021年5月31日前还清欠款及利息。届期,邓某斌未履行还款义务,于是廖某将邓某斌诉至法院,2021年8月19日,经法院缺席审理和判决,判决邓某斌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廖某支付货款4600元和利息182.53元。
判决生效后,邓某斌仍然没有按照法院的判决履行,廖某便于2021年10月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收案后于2021年10月12日向邓某斌邮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告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邓某斌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也未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
2022年,邓某斌在厦门从事二手车买卖生意,为了逃避法院执行,邓某斌借用其父亲邓某邮储银行卡账户使用,并绑定其微信、支付宝账号。2022年9月6日,邓某斌将自有资金分二次存入邓某邮储银行卡账户分别6900元、12000元。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发现邓某斌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公安机关于2023年4月21日立案侦查,同年5月4日,被告人邓某斌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到案后,邓某斌积极与申请人廖某协商,主动履行尚欠廖某的所有欠款,并取得廖某谅解。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斌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据此,依据本案具体案情,对被告人邓某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2个月。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