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巧用债务抵销案款 善意执行化解纠纷
2023-09-01 09:59:33
 

  中国法院网讯(王希玉)8月30日,当事人刘某某来到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执行法官贾忠波送来一面绣有“惩恶扬善执行神速,廉洁奉公真诚为民”字样的锦旗,感谢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双方纠纷实质化解,减少了当事人诉累,维护了社会诚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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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当事人向聊城中院执行法官送锦旗的情景。

  2022年9月21日,刘某某与杭州某科技公司签订《主播协议》,约定刘某某在该公司平台从事直播行业。因该公司提供不了满足刘某某需求的直播服务,2022年10月11日,刘某某书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主播协议》。为此,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

  2023年4月26日,经杭州仲裁委员会裁决,刘某某应向杭州某科技公司支付违约金10万元及仲裁费用1025元。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后,杭州某科技公司就已冻结了刘某某的佣金56998.51元。裁决后,刘某某主动履行了仲裁费1025元及剩余的43001.49元。杭州某科技公司对剩余的56998.51元违约金及迟延履行金向聊城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某主张以该公司欠其佣金56998.51元抵销本案债务。为此,聊城中院执行法官贾忠波与申请执行人杭州某科技公司多次沟通,但杭州某科技公司坚持认为所欠佣金有争议,且在仲裁过程中刘某某未提出反诉,刘某某针对佣金应另行起诉。

  执行法官贾忠波经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后认为可以认定被申请人杭州某科技公司冻结的佣金应全额属被执行人刘某某所有,且裁决书载明杭州某科技公司已自认冻结刘某某的佣金,如果机械办案,继续强制执行刘某某,势必激化矛盾,且刘某某就佣金另行起诉也会产生新的诉讼,浪费社会资源。鉴于此,执行法官最终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当事人双方发出《债务抵销通知书》,并告知双方在十日内有提出异议的权利。

  十日后,执行法官经核实,申请人杭州某科技公司不再提出异议,同意债务抵销,被执行人刘某某也将剩余迟延履行金898元主动履行。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实质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