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现场岂容网红“博眼球”
2023-08-13 10:35:3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家维
 

  近日,据媒体报道,在本次京津冀强降雨抢险救援中,北京市房山区蓝天救援队队员王宏春和刘建民不幸牺牲,有网红为了蹭流量,跑去逝者家中直播,还要拉着家属照相,引发公众愤慨。而早在抗洪救灾初期,就出现了利用天灾博眼球的做法:在河北涿州救援一线,两名穿着红色救援背心的男子带着一名老年人在深水区架好机位,进行360度摆拍。这种把防汛救灾当成儿戏,将灾情当作娱乐的行径,必须加以谴责和抵制。

  救灾本应是人民群众凝心聚力、共度时艰之举,而在个别网红的各种操作下,却成为个人攫取流量的“财富密码”。当下,虽然流量和关注度是衡量一个网红“红”与否的标准,但如果为了“红”,不惜利用灾情进行炒作,将人命关天的救灾现场变成摆拍秀场,打着“爱心”的旗号帮倒忙,这种行为不仅缺乏基本的道德和职业素养,更是对社会公德的严重挑战。

  如何防止救灾一线网红“群魔乱舞”?首先,根据中央网信办最新发布的《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自媒体”账号不得蹭炒社会热点事件、消费灾难事故,对蹭炒社会热点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自媒体”,一律予以关闭,纳入平台黑名单账号数据库并上报网信部门。因此,对于情节严重并切实阻碍救援进程的行为,监管部门不妨及时介入,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置,以儆效尤。

  其次,平台也应加强内容把关,严格审核视频内容,对消费灾难事故的短视频、直播一律下架,避免类似行径在网上被传播、炒作乃至效仿。后续可以对此类账号主体建立封号惩罚机制,以防此类不良内容伤害公共利益和公众感情。

  另外,我们每个人也应保持理性和冷静,不盲目追求流量,不通过炒作灾情来获取关注。我们应当做的是关心受灾群众的困境,关注灾后重建的进程,为当地老百姓提供切实帮助和支持。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