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岂能公来养
2023-08-12 10:28: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吴学安
 

  日前,一条红色预警信息引起了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注意:某镇一辆公车4天内先后2次累计加油73.77升,行驶里程数却仅有32公里,涉嫌私车公养。经过调查发现,该镇2名驾驶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最终,2人受到严肃处理。

  随着公车改革深入推进,“公车私用”问题逐渐销声匿迹,而“私车公养”现象却悄然增多。突出表现为:部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让其所在单位或下属单位为个人车辆加油,或以处理公事为由,多加油少跑路;少数人以保留执法公车装潢、维修为名,开发票在单位报销私车装潢、维修费用;有的以执法车辆为由,开发票在单位报销个人外出办私事或旅游时私车的过路费、停车费等费用。

  个别官员之所以一边领着不菲的交通补贴,一边用尽各种花招私车公养,一方面是自认为违纪行为神不知、鬼不觉,心存侥幸;另一方面,是监管不力,制度有漏洞,牛栏关不住猫,使其有机可乘。

  尽管“私车公养”现在虽然还只存在于少数领导干部身上,但这种新型的“车轮腐败”在不断地蚕食着公共资产,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和重视。“私车公养”具有顽固性、隐蔽性、传染性等特性,其危害性不容忽视,必须及早扼杀于萌芽状态,否则必然会愈演愈烈。

  公车不可私用,私车也不容公养。防止私车向公车“揩油”,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管。一方面,要切实加大对私车“公养”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以儆效尤;另一方面,强化源头治理,在加快公车改革的进程中,强化政府支出经费管理,完善发票管控和财务报销制度。惟其如此,才能积小胜为大胜,破除车轮上腐败,把公车改革一点一滴地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