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法院强硬措施夜扣案涉船只
2023-08-03 16:11:22 | 来源: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作者:刘奕彤
 

  “执行难”是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上的痛点,也是近年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集中攻坚的重点。近日,吉林市昌邑法院办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执行法官灵活利用强制执行措施成功扣押了3艘案涉船只。

  基本案情

  本案系吉林市某商贸有限公司与吉林市某砂石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在民事审判阶段,昌邑法院判决被告吉林市某砂石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给付原告吉林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轮胎款及利息,因被告迟迟不履行判决判项,故原告申请启动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收案后,通过阅卷发现2022年5月已查封吉林市某砂石有限公司名下3艘船只船籍2年,但因扣押船只难度较大且程序复杂,为了能实现申请人债权权益,执行法官制定了详细的扣押工作方案,并组织法官助理及法警共8人赶赴吉林省舒兰市白旗镇开展船只扣押工作。

  一波三折“执行路”

  到达松花江江畔砂场时,执行法官发现案涉船只正在工作,便立即要求现场负责人停止挖沙工作,并向其送达扣押裁定书,现场负责人停止施工后联系船主李某某。当日下午李某某赶到执行现场,表示3艘船是其花费90万元从被执行人吉林市某砂石有限公司购买的,尚未更名。

  由于事先联系的专业技术人员无法来到现场,3艘船只均无法开到指定保管地点,在执行法官的协调联系、耐心释法下,船长最终同意前往执行现场挪船。当日晚8时许,来到现场的船长上船检查后表示拖船损坏,船只无法启动。一番修复尝试后,时间已来到晚上11点,但船只修复工作仍无进展,执行法官遂决定留人看守船只,其余人员返回吉林市区进行休整。

  第二日清晨5点,执行法官及干警驱车返回舒兰市白旗镇江边。船长修好拖船后顺利将1艘驳船拖至指定地点,但随即拖船返航时搁浅于江心浅滩,船长表示目前河道处于枯水期,其余船只均无法拖拽至指定地点,执行法官最终与船舶现占有人调解并达成协议,将船舶分别保管。虽然执行过程一波三折,但是困难并没有阻挡执行法官及干警的决心,执行法官根据实际执行情况,灵活利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最终成功扣押三3艘案涉船只,有力维护了申请人的债权权益。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关乎人民群众胜诉权益的“兑现”,关乎生效裁判文书既判力的实现,关乎司法权威。昌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执行工作,通过不断提高执行质效,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