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院通过执行和解方式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太原市某工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某贸易有限公司在执行法官多次耐心劝解下,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圆满执结。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太原市某工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某贸易有限公司系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在案件审理阶段,经该院依法主持调解,双方约定由被执行人山西某贸易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前向申请执行人太原市某工贸有限公司分四期付清全部欠款及律师费共403000元,并约定了逾期支付利息。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山西某贸易有限公司仅按调解书确定的协议内容支付了一期全部款项及二期、三期部分款项,剩余欠款一直未到位。申请执行人太原市某工贸有限公司就剩余欠款及逾期支付利息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于振江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同时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随着对案件的深入了解,于法官发现双方有多年合作基础,存在和解的可能,于是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
于法官首先聚焦双方争议的焦点耐心细致地分析,梳理责任与义务。随后,积极与双方进行沟通,释法明理,一方面向申请执行人阐明被执行人目前资金困境,取得申请执行人的理解;另一方面,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向其说明强制执行对其公司的影响。最终,在于法官的多次沟通协调下,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逾期支付利息,被执行人于7月6日一次性支付了剩余全部欠款184832元,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圆满执结。
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要不断优化工作方式方法,既要有执行力度,也要兼顾司法温度;既要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也要减轻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因案制宜,化解纠纷。
下一步,尖草坪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宗旨,精准发力、集中攻坚,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