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文水:“法官,我要一次性履行!”
2023-08-03 14:13:41 | 来源:文水法院微信公众号
近日,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人周某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结果第二日便提出要一次性履行,这是怎么回事?
周某与王某因合同纠纷,周某将王某起诉至山西省文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退还周某50525元。后因王某未履行给付义务,周某申请强制执行。
5日9:00AM执行局
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立即电话传唤被执行人,督促其自动履行,同时启动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调查,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有少许银行存款,并将其冻结。
8日3:00PM执行局
被执行人王某来到执行局,执行法官通过观察他的穿衣打扮和行为举止,判断王某并不像没有履行能力的人,且该案标的也不大,希望王某能一次性给付完毕。但王某坚持无能力一次性履行,只能给付1.5万元,承诺剩余款项于2023年6月15日全部付清。
9日8:00AM执行局
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一大早,被执行人王某就拿着现金找到执行法官,当天就要将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据王某说,就在昨天王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之后,他接到一通银行打来的电话,被告知还房贷的银行账户已被司法冻结,如每月不能如期还款,近期将影响他的征信问题,让他本人尽快去处理!
原来是因为银行账户被冻结,无法按期还房贷了,所以他才着急忙慌的要求一次性履行。
至此,仅用5天时间,该案顺利执结,法院也依法解除了王某被冻结的银行账户。
随着网络查询、冻结、扣划一体化功能的逐步完善,极大提高法院执行查控效率,希望那些存在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不要故意拖延时间,尽快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才是正道!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