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释法析理暖人心 提供线索促执行
2023-08-03 16:03:18
 

  中国法院网讯(廖长春)“法官,我们已经将1.5万元款项转到你们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了,请你们查收……”7月31日,在企业上班的小李向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打来电话,告知1.5万元执行款项已转入法院执行款专户,至此,该案执行款项已全部执行到位,案件得到圆满顺利执结。

  据悉,2022年7月,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阳某双方口头约定,李某将价值7.4万元的木材卖给阳某,之后剩余货款2.7万元,阳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经李某多次催讨未果而成讼,经法院审理,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但届期阳某仍未向李某支付货款,为此,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阳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通过书信、电话等方式联系督促阳某还款。同时运用“总对总”“点对点”查控系统平台对阳某名下的所有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其在某银行账户上有存款1.2万余元,执行法官立即对其银行账户上的款项进行冻结、扣划,但还不足偿还该案全部款项。

  随后,执行法官经多次查寻,最终寻找到被执行人阳某,耐心向其释明法律法规,讲解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其如果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查封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甚至被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在信贷、招投标、出行等多方面受到限制,让其陷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困境。

  因迫于压力,被执行人阳某主动向执行法官提供其在某企业还有1万余元的款项未结算的执行线索,得知这一消息后,执行法官立即与书记员驱车前往该企业了解、核实情况。

  随后执行法官向企业发出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企业协助法院将款项扣划至法院执行专户,于是出现文中开头那一幕。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