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法院在江湾人民法庭成立执行组。杨 杨 摄
在“中国最美乡村”江西婺源,不仅有白墙青瓦的民居,有山间梯田朦胧的线条,还有穿梭在乡野田间的法院执行干警,“小县城,大农村”是当地最大的县情。近年来,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以执源治理为重要抓手,努力打造乡村执行工作“婺源模式”并不断优化升级,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融入乡村治理
拓宽执行“朋友圈”
2022年5月,在一起损害赔偿纠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詹某被法院传唤到庭,“对方侵占我农田在先,还要我赔偿他的损失,不可能!”詹某对执行局干警态度强硬地说道。
执行局人员通过网络司法查控系统调查,未发现詹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让申请执行人汪某尽早得到赔偿,该案执行员程永贵奔赴浙源乡进行走访调查。从当地村委了解到,汪某与詹某是表兄弟,多年来因为农田界址争执不休,积怨较深,这次引发肢体冲突,虽然通过法院调解达成赔偿协议,但双方心结未解,导致被执行人詹某一直抗拒执行。
程永贵考虑到,如对詹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可能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他觉得还是要从源头上化解矛盾。
经多次到现场勘察争议农田,程永贵召集村干部、村中“族老”商定好可行方案。5月底,程永贵邀请詹某、汪某和村干部、村中“族老”及邻居齐聚争议农田,由“族老”主持丈量田地,划清界址,詹某、汪某共同重建田垄,至此,双方的田地纠纷彻底解决。
在执行人员、村干部、“族老”的共同教育引导下,詹某和汪某握手言和,两人承诺将严格按照新的界址从事农业生产,不再争执,被执行人詹某当场履行了全部赔偿款。
农村土地纠纷关乎农民合法权益,更会影响农村社会稳定。该案是婺源法院在执行活动充分体察社情民意、尊重民风民俗,运用“法官+村干部+族老”方式实质化解涉农田纠纷的一起典型案例,为涉“三农”案件执行找准工作突破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2022年,婺源法院在江湾镇汪口村设立了“执源治理工作室”,积极发挥该村“乡约所”(自古以来当地村民民商事纠纷处理场所)的德治教化作用,借助村干部、乡贤精英的社会影响力,有效化解纠纷19件。
为进一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执行,今年,婺源法院探索建立“法官+调解员+网格员+群众代表”的“联村法官+”工作机制,网格员、调解员、群众代表在挂点执行法官的指导下开展纠纷化解、协助执行等工作,实现执行工作与乡村社会治理的良性互动。
■强化执源治理
促进纠纷“一次性”解决
2023年元宵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婺源法院“老潘诉调对接工作室”收到当事人俞某等人送来的一面锦旗。提起锦旗背后的故事,俞某非常感慨,“感谢法院为我们农民工追回这么多年的血汗钱!”
2017年底,农民工俞某受雇于戴某,在戴某负责的新农村工地建设工程中从事路面硬化等工作,完工后,戴某只结算了部分劳动报酬,还有一部分工资未支付,由于无法联系上戴某,工资竟拖欠了足足五年,俞某无奈之下只能向法院起诉。
2023年春节即将来临,婺源法院“老潘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员接到案件当天就通过村委会、戴某亲属多方打听,与戴某取得联系。
在诉前调解过程中,法院发现戴某还拖欠了同一工程中其他16名农民工的工资共计11.6万元,因为联系不到戴某,这16名农民工还没有起诉。
工作室负责人老潘与调解员商议:“小案件关系大民生,如果不将纠纷一次性化解在诉前,这一批农民工起诉后,等着判决、执行,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工资。”
为化干戈于诉外,老潘组织17名农民工与戴某共同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在调解员的跟踪督促和现场见证下,农历腊月二十八日下午,戴某将11.6万元现金支付给俞某等17名农民工。
拿着沉甸甸的现金,俞某等人非常激动,“终于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
这样的案件在“老潘诉调对接工作室”有很多,一面面鲜红的锦旗都是见证。
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婺源法院以诉源治理推动执源治理,充分发挥“老潘诉调对接工作室”品牌效应,对劳务纠纷、物业纠纷、民间借贷等批量案件,开展联合调解,发挥首案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督促当事人当场履行,有效化解一批潜在执行案件,用最少程序解决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推动执破一体
保障各方权益“最大化”
“这么多年了,我们终于拿到了产权证,真的太高兴了!”2022年中秋节前夕,婺源江湾新城一期业主张某万分激动地拿到自己房子的不动产权证,并向婺源法院送来了锦旗。
2017年,张某在婺源江湾新城购置了一套商品房,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开发商婺源县腾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飞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出现资金链断裂,江湾新城成了烂尾工程。
因为资金链断裂,引发业主要求交房、材料商讨要材料款、股东之间股权纠纷等诉讼、执行案件50件,涉案金额2851万余元。案件经强制执行后,腾飞公司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若被执行企业无财产可供执行,将导致产生大量终本案件,不仅成为法院执行工作的沉重包袱,还严重损害权利人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有关利益群体多次向法院反映:“信访局、纪检监察等部门我们都去了,希望能妥善解决问题。”
面对困难和压力,婺源法院从保民生、保产业、护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运用“府院联动”和“执行转破产”机制,经破产重整审查,裁定腾飞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通过招募管理人,引入第三方投资人,为项目复工注入“源头活水”,联合政府职能部门,解决项目规划、验收、税务、证照、融资等问题,江湾新城这一“烂尾楼”最终重获新生,实现了破产财产和债权人权益的“最大化”。
2022年,婺源法院精选业务骨干组建“执破融合”团队,负责集中办理“执破融合”案件甄别、审查、审理工作,推动一批执行不能案件从执行程序中有序退出。
为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利益,变“执行不能”为“执行可能”,婺源法院深化“执破融合”机制改革,不断融合办案理念,充分发挥执行程序“强制性”优势以及破产程序“保护”和“出清”功能,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打击拒执犯罪
营造诚信“好氛围”
2022年,婺源法院公开宣判李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这一刻,被告人李某真正品尝到了藐视司法权威的苦果。
2019年,李某为购买房屋向婺源某银行贷款10万元,借期一年,至2021年李某仍未按约定还款付息,因此银行向法院起诉。
2021年10月,婺源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李某偿还银行贷款10万元及利息。
2022年3月,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
李某作为被执行人,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文书后,未向法院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也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定义务,婺源法院依法对他作出罚款人民2000元的决定。
对法院的罚款决定,李某依旧我行我素,置若罔闻,未按期缴纳罚款。
法院通过调查发现,李某是婺源某公司职工,每月收入4000元,名下有房屋两套,属于明显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为打击李某的拒执行为,婺源法院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面对刑事处罚的巨大压力,最终,李某认识到自身错误,积极筹措资金履行义务。
“我以为能逃避执行,没想到法院动了真格。”李某收到刑事判决书后悔恨地说。
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严重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扰乱司法秩序,是制约执行工作发展的“绊脚石”。要营造诚信社会,建立执行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依法打击拒执犯罪是一项重要举措。
2023年3月23日,上饶市两级法院发出公告,自2023年3月起,上饶市法院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开展2023年度“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
近年来,婺源法院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强化与公安、检察部门沟通协调,畅通打击拒执绿色通道。2022年以来,共移送拒执犯罪线索6案6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案3人,另3案3人以自诉方式由法院直接立案受理,通过保持打击拒执犯罪高压态势,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婺源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需要是法院执行工作的不懈追求,婺源法院将持续推进执源治理工作,探索新形势下切实解决执行难路径,着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切实可行的乡村执行工作“婺源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