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沙县区:执行干警找上门 羞愧不已忙履行
2023-07-18 16:02:30
 

  中国法院网讯(李婷 王婕)“法官,我带着现金来还钱了。”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悉,2010年,姜某向曾某借款30000元,并向曾某出具借条一份。借款期限到期后,姜某未能还款,曾某多次催讨未果故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姜某应偿还曾某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姜某仍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曾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姜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后仍无动于衷。经查询,姜某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姜某多次更换住处,电话也一直联系不上,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近日,执行干警收到消息称姜某目前在沙县区某小吃店打工。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赶往某小吃店,但是却未看到姜某的身影。从同事口中获悉执行法官已找上门,姜某羞愧不已,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