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幕,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出席并讲话。此次研讨班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结合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分析形势任务,找准司法审判在全面依法治国这场国家治理的深刻革命中的职责定位,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加快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
审判工作现代化,最首要的、最关键的是审判理念现代化
7月13日上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幕。研讨班指出,审判工作现代化,最首要的、最关键的是审判理念现代化,以审判理念现代化统领、引导、促进各项工作现代化。审判理念现代化的根本,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研讨班强调,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地、创新地通过能动司法,捍卫、保障、促进党的绝对领导在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中落到实处,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用心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丰富内涵、更高水平的需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刻认识与本国国情相适应的制度才是、就是最好的制度,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底气和定力。
坚持能动司法理念
7月13日上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幕。研讨班指出,案件受理是被动的,不能主动揽案;审判必须依法,不能想当然擅断,但我们的工作完全可以而且必须是能动的。
研讨班强调,在办理具体案件过程中,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在法律框架内,努力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这是能动司法的要求。法官必须依法充分运用自由裁量权,把事实证据查清,把裁判理据讲清,实现案件公正裁判。必须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牢记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是人民群众。
研讨班指出,在积极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进程中,自觉做实讲政治、顾大局,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更是能动司法的要求。我们的法官特别是大法官,不仅应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法学家,更应当首先是一名政治家。要做到见微知著,善于从个案、类案中发现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的问题,及时发出预警,提出治本之策,促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现代化。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
7月13日上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幕。研讨班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公正高效审判、促进完善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效能优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集中力量处理新类型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这是治本之道,也是为大局服务的必然要求。
研讨班指出,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是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手段,各级法院的院、庭领导是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审判执行态势分析研判,敏于发现案件背后的深层社会治理问题,及时提出必要又可行的司法建议。司法建议不能一发了之,要一抓到底。发出前要主动加强沟通,让被建议单位从心底真诚接受、真抓实改,发出后要盯住不放、“没完没了”抓好督促落实。
研讨班指出,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做实“抓前端、治未病”。要在党委、党委政法委领导下,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促进、助力不发生、少发生矛盾纠纷,发生后不出乡村社区就能解决,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
7月13日上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幕。研讨班指出,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
研讨班强调,行政权和司法权根本上统一于党的绝对领导、统一于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行政审判要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把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贯穿始终,这既是政治智慧、法治智慧,也是审判智慧。要推动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主渠道作用。
研讨班指出,破产案件办理涉及政府、企业、职工、债权人等多方利益,特别是涉大型企业的破产重整,更需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为引领,强化府院协作、内外协同,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中的重要作用。强制执行也要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多做善做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更有利自己长远发展利益的引导工作,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
7月13日上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幕。研讨班强调,每一个审判环节都要把案结事了、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
研讨班指出,人民群众到法院来不是走程序的,是希望通过公正裁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定名分、止息纷争。这就要求必须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裁判时就要考虑后面的执行工作,避免不当裁判无法执行而再生纷争;裁判本案时就要考虑后续潜在的关联案件,进而选择最适合的处理方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以“如我在诉”的意识,真正落到实处。
加快推进审判机制现代化
审判机制现代化,是要让审判权运行符合司法规律
7月13日上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幕。研讨班指出,党中央始终把司法责任制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抓住不放。
研讨班指出,审判机制现代化,是要让审判权运行符合司法规律,确保司法责任制全面准确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从“落实”到“全面落实”,再到“全面准确落实”的递进,蕴含着党对司法责任制规律性认识的持续深化,为我们以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为牵引、加快推进审判机制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以党的领导责任统领、压实司法审判责任
7月13日上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幕。研讨班指出,司法裁判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根本统一于党的领导责任,要切实以党的领导责任统领、压实司法审判各环节、各方面责任。
研讨班强调,司法责任制本质要求是“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审理者、裁判者绝不仅为法官、合议庭,院庭长在不直接审理案件时,仍须依法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既是审理、裁判案件,也是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不仅署法官、合议庭成员姓名,还必须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司法责任是人民法院的宪法责任,是审委会、院庭长、合议庭、法官依法定职责分别承担、共同负责。党组的领导责任、审委会和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责任必须落实,履职必须到位。
落实落细审判组织法定职责
7月13日上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幕。研讨班指出,审判组织是审判权运行的载体。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委会等审判组织依法履职,是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研讨班指出,独任法官责任重大、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体裁判效果良好,要充分发挥独任法官制度优势,依法优质、高效多办案、办好案。
研讨班强调,合议庭必须依法规范履职,合议庭成员必须独立发表具体明确的意见并阐明理由;依法不开庭审理的案件,合议庭所有成员在合议前必须阅卷,并形成初步书面意见,以书面意见参加合议,有新的意见,可以调整完善,最终的个人书面合议意见,连同合议笔录一并入卷备查,承办法官要给其他合议庭成员履职留足时间。
研讨班强调,审委会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特有的审判机制。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发挥监督指导等职责落实还不到位,需要针对性改进、加强。职能定位方面,要严格对照落实法院组织法及最高法院相关规定,不应当由审委会讨论的案件、事项要严格把住,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庭、院庭长必须担当,切实把审委会履职重点放在抓大事、议要案上。宏观指导方面,要更加注重审判经验的总结,定期听取全院、各条线关于司法审判工作运行情况的分析总结,作出科学的评价判断,把监督指导的责任和压力向前端传导、压实,在统、分有机结合中形成工作合力。个案讨论方面,要善于由表及里、由此及彼,每讨论一个重大、疑难和影响性案件,都要考虑其所具有的典型意义、规则引领价值、对审判管理和社会治理有何经验教训等,努力实现个案价值类案化、促进管理治理效果最大化。各级法院院长必须依法主持审委会,做实审判监督管理,在案件审判中见微知著,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司法审判、把司法审判融入国家和社会治理。
落实落细上级法院特别是最高法院、高级法院监督指导的更重责任
7月13日上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幕。研讨班指出,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后,最高法院、高级法院要通过办理更具典型意义的二审、再审、提级管辖案件,统一裁判尺度、总结司法经验、加强对下监督指导,这是事关法治统一、事关审判全局的更重责任。
研讨班指出,要注重发挥上级法院“统”的优势。做深做细上诉、申诉等案件分析,从中发现下级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典型个案暴露的深层次问题,突出问题导向做实做好监督指导。要优化上诉、申诉案件审理中的上下一体衔接机制。对确有错误的上诉、申诉案件,应当确定能直接改判就不发回重审的原则,力争以最小的程序成本定分止争。同时,总结、分析上诉和申诉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强化对下监督指导,不能让同类问题反复发生。要用足用好提级管辖、再审提审工作机制。上级法院应当通过立案管理、信息渠道、舆情反映等途径,及时掌握、决定应当提级管辖、提审的案件,这样既有利于保证案件处理质效,回应社会关切,更有利于确立规则,将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裁判转化为指导性案例、参考及典型案例、司法建议等,切实加强对下监督指导,促进公民、社会法治意识养成。下级法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也应当敏于主动报请上级法院提级管辖。
加快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
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关键在优化法院机构职能体系
7月13日上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幕。研讨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法院机构职能体系改革优化取得明显进展,为审判体系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研讨班强调,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关键在优化法院机构职能体系,重点解决好机构设置规范、职能行使协同、体系运行高效等问题,统筹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照顾好上下左右协同,推动改革真正发生“化学反应”。
组织机构要科学规范设置
7月13日上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幕。研讨班指出,组织机构要科学规范设置。
研讨班指出,随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重大国家战略深入实施,与时俱进健全专门法院体系确有必要。各专门法院在推进制度创新、促进依法治理、保障国家战略实施方面作用积极重大,效果总体是好的。专门法院必须遵照“中央批准+立法决定”模式设立,为什么设、在哪里设,有专业需要、案件规模等考虑,根本上还要从国家发展战略考量。当前的主要问题是已设立的专门法院如何用足用好政策红利、评估建设成效、巩固创新成果、使其功能不断完善的问题。说到底,还是审判理念、审判能力要跟上、适应。上级法院要高度重视运用好专门法院成熟经验和工作机制,指导普通法院的专业审判庭、合议庭履行好办理案件、促进治理的职能。
研讨班指出,设置专门法庭,必须考虑贯彻落实党中央战略部署、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充分论证现有机构设置是否不足以应对。要综合考虑有些专门法庭统一受理有关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其他政法机关如何协同配合、是不是方便当事人诉讼等问题。
研讨班指出,法院内设机构设置要实事求是,遵循精简、统一、高效原则,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配置优化、体制机制完善、运行管理高效。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内设机构建设必须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按照审判工作决定职能、职能决定机构、机构决定编制原则,确定符合审判工作需要的审判业务部门是基础。审判辅助、司法研究、司法行政等部门,要围绕保障司法审判公正廉洁高效权威来建设。上下贯通是审级监督职能的要求。上下级法院是审级监督指导关系,要求法院内设机构上下贯通、相互对应,自上而下形成具体明确的审级监督指导体系。规范严肃是维护司法权威的要求。国家审判机关机构设置要有严肃性。
审判职能要融合协同履职
7月13日上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幕。研讨班指出,根据案件情况,以最有利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有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最有利于案件公正高效处理为原则,统筹发挥了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依法确定调处矛盾纠纷、制裁违法犯罪的方式方法,确保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才是“三合一”审判更高的目标、追求。
研讨班强调,一些审判领域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改革,这是审判专业化的需要,也为三大审判职能融合协同履职提供了基础。但是,此类案件集中管辖在很大程度上还只是物理的“三合一”,未能做实化学的“三合一”。 少年审判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更要融合协同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公益诉讼职能。今年6月1日,按照最高法院党组决定,依托民一庭设立“少年审判工作办公室”,统筹、统一承担“三合一”少年审判监督指导职能,目的就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心、重要指示落到实处,切实转变理念、加强力量整合,推进少年审判各项职能融合协同发力。
研讨班指出,各审判业务部门处理案件时,往往会有与本职审判领域不直接相关的其他涉罪或涉严重违法问题线索。应当健全统一规范、责任清晰、正向激励的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制度。这既是政治要求,也是职责所在。从最高法院到地方各级法院都要健全相应制度,确保线索移送责任不落空。
审判体系运行要强化大数据战略保障
7月13日上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幕。研讨班指出,现代化绕不开信息化,审判体系高效顺畅运行,必须增强大数据战略思维,发挥大数据战略保障作用,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司法审判整体提质增效。
研讨班指出,数字时代,谁掌握大数据,谁就掌握了主动权。要在打好数据基础上求实效。建好司法大数据库,海量有效数据离不开标准化建设,最高法院要在中央政法委领导下,会同相关政法机关,统一规范各类案件起诉书、答辩状、申诉书等文书格式、要素,确保规范高效地把庞大司法文书信息资源转化为海量有效数据。要在创新深度应用上下功夫。不断探索创新大数据应用方式、平台、工具,充分发挥大数据在优化审判管理服务、提高司法审判质效、增强诉源治理效能等方面作用。最高法院要自上而下组织探索、创新、优化大数据分析模型,善于归集、研究相关数据,及时发现和解决审判管理、社会治理中的深层次问题。要在打破数据壁垒上抓联动。在最高法院统筹部署下,尽快真正形成全国法院“一张网”,有效汇集各方面数据。在此基础上,按照中央政法委部署,主动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协作,打通“数据孤岛”,实现信息共享。
加快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
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是重要抓手
7月13日上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幕。研讨班指出,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是重要抓手。
研讨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激励干部求真务实的有效机制”。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调动队伍积极性、提升审判质量,仅靠教育、觉悟是不够的,必须发挥好考评指挥棒作用。
建立科学的、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
7月13日上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幕。研讨班指出,新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关注效果,设置服判息诉率、案访比、“案-件比”等指标,重在引导办案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研讨班指出,“案-件比”是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的核心指标。“案”就是老百姓的揪心事、烦心案,“件”就是“案”在法院办理期间,经历若干程序,司法管理统计的“案件”。最优的“案-件比”是1︰1,老百姓的一个“案子”,进入诉讼程序后一审案结事了,办案质效最高。设置“案-件比”作为评价指标,就是要引导各级法院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防止“一案结而多案生”,用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处理好案件,更好更快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
研讨班强调,指标体系执行中要把握好几点:坚持实事求是,指标体系总体全国统一,各级法院、各个法院在全国法院统一设定的指标基础上,可以结合本地、本院实际完善相关指标。坚持动态管理。实行新的指标体系,开始阶段指标设置相对多一些、具体一些,主要是发挥引领、规范作用,之后会作调整优化,经历一个由繁到简的过程。坚决防止造假,为防止唯指标、数据论英雄,大部分指标设置了“合理区间/参考区间”,目的就是杜绝违背司法规律的层层加码、盲目追高、数据造假等“反管理”现象。对于已经“做起来”、指标达到合理区间的,就不再强化督导,而是引领做更重“质”的工作,把更多精力放在提升质量、效果上。
做实全员绩效考核,把评案与考人贯通起来
7月13日上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幕。研讨班指出,做实全员绩效考核,把评案与考人贯通起来。
研讨班强调,完善绩效考核工作,根本是要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一个样的问题。要健全院庭长办案考核机制。院庭长办案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不能随机分案,而要重点办理重大、疑难、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要完善院庭长办案通报机制,既要公开办案数量,更要公开类型、方式、质效等。要用好考评结果,晋职晋级、评优评先必须把考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落实员额制不是“铁帽子”,考评不合格的,该退额的要及时调整岗位。
研讨班指出,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和队伍绩效考核机制,实现指标设计初衷,根本在党组,在党组书记、分管院领导和各庭室局“一把手”。考评在全院考的是各部门“一把手”,考的是分管院领导的责任落实;在庭室局内部考的才是每名干警。绩效考核能不能做实,关键是各级领导干部有没有一抓到底的决心和敢抓善管的智慧,这是对领导干部政治能力、组织能力、管理能力的直接检验。
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
7月13日上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幕。研讨班指出,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和队伍绩效考核机制的根本目的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审判工作中真正落到实处,促进法院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提升。
研讨班强调,各级法院党组要健全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体系,切实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要把三个素质建设融入到考评体系中,党建工作、“三个规定”如实填报等都要在考评中充分体现,把一体融合推进的理念融入科学管理、考核评价全过程。政治素质建设是统领,要切防形式主义、空喊口号,要看是否融入审判执行、形成行动自觉,要看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是否落到了实处。业务素质建设要有政治灵魂、紧跟时代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提升队伍专业能力、专业精神。职业道德素质建设要落实严管就是厚爱,通过严管做到不敢腐、做实不能腐、做深不想腐。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研讨班强调,要把抓好“三个规定”落实作为检验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的试金石。如实填报“三个规定”是严肃的政治要求,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抓审判队伍建设、惩防司法腐败,必须从严从实抓好“三个规定”填报,要坚持从政治上认识这项工作,持续抓好巩固、深化、落实、再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