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载途化干戈 诉前调解成玉帛
2023-07-12 15:54: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赵立超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铁路运输法院依托诉前联调机制,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成功将一宗19件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系列案,化解在诉前。

  2022年初,陈某通过网络配货APP发布运单,将煤炭从通辽市科尔沁区运送至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公司,田某等19名司机接单承运,并在指定时间内将煤炭运送至目的地,随后将计量检斤单等上传至网络配货APP,但陈某一直拒绝支付运费。经多次催讨未果,田某等人到通辽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该纠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立案庭工作人员介绍了“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非诉解纷的零成本优势,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将案件推送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由承办法官进行指导,特邀调解员组织原、被告双方开展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在调解员权衡利弊、以和为贵的劝说之下,经过反复协商,双方终于对每一笔运单的还款计划、分阶段还款时间及还款金额等,达成了一致意见。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调解员又向双方重点释明了经过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能为双方的调解结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最终,双方当事人均要求申请司法确认。

  结合双方的意见以及被告远在吉林市,到法院办理手续存在不便的情况,承办法官本着司法为民原则,一行三人冒雨驱车千里到被告所在地进行了司法确认。

  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等解纷资源集成起来,将委派调解、司法确认等流程贯通起来,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同期民商事一审收案数量下降32.82%,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提高了办案效率,诉源治理成效初显。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