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账旧账一起管,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包头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纪实
2023-06-22 14:38:5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梁 霞
 

  从“黄沙遮天日,飞鸟无栖树”到“万里蓝天白云游,绿野繁花无尽头”,如今的内蒙古包头是云的故乡、花的世界、树的海洋。

  包头生态环境不断“美颜”的背后,离不开司法“防护剂”的作用。从严打击、修复生态、联动保护……以专业化审判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2020年以来,包头全市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518件,审结公益诉讼案件48件,为促进平安包头建设、服务包头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绿色动能。

  补植复绿,让生态环境破坏者转变为绿色生态守护者

  在固阳县东南约58公里处,有一处海拔高约1984米的自然森林景观区,从山脚向上观望,山顶酷似一巨大马鞍,故当地称为“马鞍山”。

  山谷中覆盖有6000多亩原始次生林,是难得的“天然森林氧吧”,属于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一部分。每到夏季,白桦林郁郁葱葱,沟谷泉水叮咚,石洞遍布,美不胜收。

  就在几年前,这方“人与自然的和谐家园”因过度开发,原有植被遭到严重破坏。

  内蒙古某生态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在马鞍山自然保护区内开发旅游项目,占用了宜林地、有林地面积63.39亩,致使马鞍山自然保护区内林地原有地貌完全改变,原有植被被严重破坏。

  固阳县人民法院判决,内蒙古某生态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并作出相应刑事处罚。后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又向法院提起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

  在审理中,法院探索实施“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工作机制,要求被告在破坏的生态区域内种植樟子松、杨树等乔木林60亩,在马鞍山自然保护区内种植柠条灌木林118亩。几年来,经过多次修复跟踪、多次补播,成活率、保活率达到了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出具谅解书,检察机关同意以调解方式结案。

  这场“补植复绿”之举是司法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个生动缩影。

  近年来,包头两级法院全面落实环境司法理念,不断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积极探索生态环境领域的恢复性司法和修复情况跟踪机制,根据不同案件类型合理确定生态修复责任范围和承担方式,加强与检察机关、行政监管部门的联动,多元共治,协作共商,以实现生态环境破坏者向绿色生态守护者角色转变为目标,促进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治理,司法助力守护绿水青山。

  修复矿山,持续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

  望得见山、看得见水,才能记得住悠悠乡愁。

  今年4月,土右旗迎来每年一届的杏花旅游文化节,西湾村大雁滩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内,万亩杏花开,游人如织。

  曾几何时,同一片杏林,杏花却暗淡无色。周边散布着300余家小储煤场,煤炭粉尘污染不断,影响着居民的生存环境和周边的空气质量。大青山周边各类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让脆弱的生态变得不堪重负。

  2021年,一宗违法采矿导致生态环境破环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结,赔偿数额足以让后来者警醒——

  该案中,包头某投资公司从某矿业公司处购买了位于土右旗的某煤矿,为谋求非法利益,在煤矿井口封闭期间,某投资公司超越采矿证开采许可标高范围,采用爆破、表层剥离等露天开采等方式,非法开采煤炭,造成土右旗140余亩的林地被大量毁坏和采矿区地质环境资源被严重破坏。

  刑事判决后,土右旗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法院予以确认。被告某投资公司赔偿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给国家造成的损失137万余元,并在土右旗自然资源局监督管理下,聘请有资质部门对本案因非法采矿破坏的地质环境编制恢复方案,最终达到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取得验收报告。

  “对受损矿区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有利于持续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保护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对法律观念、生态理念淡薄的当事人来说也是一种预防警示,因为违法成本很高。”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法官新朱日嘎说。

  保护黄河,一手抓生态修复、一手抓生态防范

  山水林田湖草沙本是生命共同体。俗话说,黄河宁,天下平。包头作为黄河重要据点,河道过境总长220公里,占黄河流域在内蒙古段全长的四分之一,用法治力量护佑母亲河安澜,法院责任重大。

  2022年,包头中院审理了一起涉黄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赵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黄河支流四道沙河非法开采天然石英砂12万余吨,非法获利290万余元。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提起公益诉讼后,包头中院联合市检察院聘请权威机构出具环境治理方案,对四道沙河河道两侧边坡共4个治理单元予以修复,并判决被告赵某承担生态环境替代修复费用12万余元,切实加强涉黄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

  “修复治理生态,修的是‘旧账’,防范生态破坏,防的是‘新账’,只有一手抓生态修复、一手抓生态防范,新账旧账一起管,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包头中院审判委员会专委李首原说。

  司法正以最快的速度、最有力的措施,向着和谐共生的目标奋力前行。

  包头正逐步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两级法院积极参与到包头市大气污染及生态破坏的联防联控联治体系中,探索建立民事赔偿与生态修复有机衔接的责任体系,预防和遏制生态破坏行为,及时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有效加强生态环境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覆盖面。

  从漫天煤尘到杏花海洋,从一片黄沙到万物共生,当一块块生态环境的短板被补上,一处处阻碍绿色发展的坚冰被消融,一幅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图景正在呈现。

  “我们要求全市法院必须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团队,目前有三家基层法院建立了专门的环资审判业务庭,作为包头环境资源‘三合一’一审案件集中管辖法院。还有三家法院设置了环境资源合议庭,专业化力量进一步加强。”包头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卉说。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