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托克托法院发出首份环保诉前禁止令
保护辖区黄河干流水域生态环境
2023-06-05 15:07: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额叶力斯格 刘琦
2023年6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发出环保诉前禁止令,责令辖区内某公司对其运营的游船做好防污染工作。据了解,这是内蒙古自治区法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后,发出的首份涉及黄河干流生态环境保护的诉前禁止令。
本案中,申请人托克托县交通运输局称,被申请人某公司未按照要求做好其运营游船的防污染工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在申请人发出《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整改后,该公司仍未整改到位。于是,托克托县交通运输局向托克托法院提出环保诉前禁止令申请。
托克托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审查了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后认为,被申请人未按照相关规定,在其运营的游船上做好防污染工作,有可能对涉案游船通航的黄河干流水域造成污染,遂依法发出诉前禁止令,责令被申请人在每艘游船上配备至少3个符合标准的垃圾储存器或实行袋装,并及时填写垃圾转运记录表。如未履行义务,托克托法院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环保诉前禁止令作为一种预防性的权利救济,目的是及时制止生态环境侵权行为,避免对申请人合法权益或者生态环境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托克托法院以“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为出发点,通过诉前禁止令司法措施,实现与政府职能部门联动,同向发力共同守护黄河安澜。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