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走小姨家财物9万余元获刑三年
2023-04-28 15:39: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建萍 徐攀
近日,江西婺源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21年9月上旬至10月19日期间,被告人王某某趁小姨家无人之际,先后五次利用保管小姨家钥匙便利,于凌晨时分进入小姨家中,将小姨家二楼卧室保险柜内的五万元现金和金项链、金牌等十余件黄金首饰盗走。将盗窃的黄金首饰陆续典卖获利合计人民币86 162元,非法所得被其用于自身经营、网络赌博等支出。经认定,王某某盗窃的黄金首饰等物品市场零售价格为94796.2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被告人王某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量刑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寄语
家庭成员及近亲属间盗窃罪并不罕见,但是很多家庭囿于“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往往会选择息事宁人、不了了之。为此,法官提醒广大家人们:对犯罪行为的隐忍甚至包庇,只会让犯罪分子越来越胆大妄为,一错再错甚至酿成更大的犯罪。作为家人,要主动规劝犯罪行为人早日自首,积极退赃、退赔以弥补损害结果,争取刑事处罚量刑从宽的最大化。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