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中院发出司法建议
规范保证保险业务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2023-04-03 08:56: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邱梓喆 胡飞霞
 

  近日,广东省汕头市金融工作局回函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称该院关于规范保证保险业务的司法建议,对全市改进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金融服务、推进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具有较强指导作用,并对法院表示感谢。

  据悉,2020年1月至2022年3月,汕头两级法院共受理全市相关保险公司保证保险合同纠纷1494起,涉案标的额8196万元。案件审理中,汕头中院发现,在银保监会批准同意的保险费率范围内,相关保险公司均采用最高保险费率1.659%(月),已经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且没有根据借款人个人信用、工作稳定性、家庭稳定性、还款能力等因素予以调整,大大提高了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为规范汕头市保证保险业务的有序开展,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贵问题,汕头中院向汕头市金融局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具体建议:引导保险公司制定符合汕头市实际的保险费率标准,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切实履行监管职能,指导保险公司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在签订保证保险合同过程中,充分履行对投保人权利义务、费用负担、责任免除等条款的明确提示说明义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规开展业务人员的处罚力度;建议借鉴其他省市的做法,就汕头市保证保险业务的规范开展制定指导性文件。

  汕头市金融工作局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于日前复函表示感谢,称该局已主动积极与合作金融机构沟通,引导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目前合作银行和保险机构大部分已在原有基础上降低费率,接下来将协同汕头银保监分局,引导保险机构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加强自律监督检查,监督保险机构减费让利,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质效。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