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
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不断深化家事审判工作,构建文明和谐家庭关系。2022年以来,集美区法院共受理家事纠纷647件,审结538件,结案率达83.15%,其中调解270件、撤诉101件,调撤率达68.96%。
聚焦家庭教育,用心用情护育“青苗”
“我不是不想去看孩子,只是这几年我的收入也不稳定,没办法给孩子带来更好的生活,不知道怎么面对孩子。”集美区法院调解室内,母亲小美向家庭教育指导师吐露心声。
小美是一起抚养费纠纷中的被告,其儿子患有孤独症谱系障碍,小美在与孩子的父亲离婚后,未积极行使探望权,亦未能与孩子的父亲相互配合积极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职责。
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集美区法院向被告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同时送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要求其按时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并积极配合原告父亲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为切实发挥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作用,集美区法院邀请集美区妇联指派家庭教育指导师为被告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经过两个多小时敞开心扉的沟通交流,被告深刻认识到了自身在家庭教育中的不足,并自愿签署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承诺将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积极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后续,承办法官詹雪霞对当事人进行了实地回访,向小美了解孩子的近期状况,并将自己带来的小礼物送给孩子,鼓励他认真学习,健康成长。
孩子紧紧握着母亲的手,澄澈的眼睛里满是信任和亲昵。
“看到孩子情况很好,我也就放心了。”詹雪霞摸摸孩子的头,笑着说道。
情融坚冰,暖留心间。家事纠纷往往掺杂着当事人复杂的情感因素,在家事案件的审理中,集美区法院关注当事人情感,注重道德教化,加强判后回访,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等方式打开当事人心结,化解矛盾,开展家庭教育专题普法活动10场,不断延伸司法服务,彰显人文关怀。
聚焦权益保护,为爱发令“撑腰”弱者
为增强对家事案件中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集美区法院配备经验丰富、熟悉婚姻家庭工作的法官作为家事审判专业团队的骨干力量,及时跟踪督促履行,强化情绪疏导,避免矛盾激化,并加强与公安机关、妇联、村(居)委会等部门的联动配合,积极运用人身安全保护令、财产申报令等机制,为家事案件中的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我丈夫脾气暴躁,常常因为琐事实施暴力。现在我提起了离婚诉讼,担心他会有所报复,请你们一定要帮帮我!”小梅忧心忡忡地对法官道。
这天,集美区法院收到了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了解情况后,集美区法院民一庭庭长丁耀霜当即受理小梅的申请,经审查于当日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
“我没有打人,况且这是我的家事!”收到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被申请人阿海试图辩驳。
“你的行为已经构成家庭暴力,若你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民事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面对阿海的辩驳,法官严词指出其错误,对其家暴行为进行训诫,并告知其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后果。
为推动人身安全保护令落实,法官还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妇联及居委会送达上述人身安全保护令,详细说明纠纷情况,共同督促保护令执行,为家暴受害者筑起“避风港”。
“收到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我心里踏实多了。”小梅激动地说道。
2022年以来,集美区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4件,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均于48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对被申请人进行警示教育,防止矛盾激化。
聚焦和谐家风,多元联动守护桑榆
“没想到你们为了我的事,还特地跑到村里来,今天要是没有你们和村里的乡贤在,我们的矛盾怕是很难化解了!”陈阿妹感激道。
陈阿妹年近八十岁,幼时她与在外地务工的父母一起生活,举家回厦后父母感情破裂,之后父亲老陈便再婚,生下儿子陈阿强,而户籍上并未登记陈阿妹与父亲老陈的亲子关系。
现值老宅拆迁,陈阿妹主张分割父亲名下房屋的拆迁款,但在亲子关系的证明上却犯了难。
承办法官研判上述案情后,一方面向公安机关发函查明是否存在其他资料可证明亲子关系,另一方面考虑到双方积怨已深,一纸判决难以完全消解双方矛盾,故邀请当地党支部老书记、老人协会会长等社会乡贤共同参与调解。
袅袅茶烟,几把板凳,当事人与法官、乡贤们围坐一圈。
“虽然户籍上没有登记,但我们在村里待这么多年了,也都知道这是事实。”
现场,乡贤们结合乡风民俗、自身经验对双方进行耐心劝导,承办法官则释法析理,悉心促调。
经过四个小时的沟通交流、协调化解,双方当事人在法官与乡贤的见证下,最终握手言和,并现场达成调解协议,该起因祖辈老屋被征收补偿而引发的家事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社会乡贤通晓当地的村规民约、家长里短,同时群众基础好,邀请他们共同化解家庭矛盾,往往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深入村居调解,具有示范教育作用,可推动类案化解。”丁耀霜对记者说。
为织密家事纠纷多元化解网络,集美区法院与集美区妇联、集美区检察院、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集美区司法局联合设立“家事服务驿站”,共同探索化解家事纠纷的专业化与多元化结合的工作模式,将家事调解工作关口前移,并为辖区70余名家事调解员、家事观察员开展法律培训。
“家事审判具有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的社会治理功能,家事社会治理关系着千家万户。接下来,我们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延伸司法服务,凝聚各方力量,推进家事社会治理,以法治力量守护万家灯火。”集美区法院副院长柯俊龙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