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钟倩在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调研。照片由作者提供
三十年风云一纸书,几代人拳拳法治情。
欣逢《人民法院报》创刊30周年,我不禁问道:人生能有几个30年?一份报与一家人,就这样相亲相爱地连在一起。
我出生和成长在一所高校的家属大院,父亲酷爱读书,也爱看报,下了班或周末时就钻到校园里去,在报栏前驻足,口袋里别着蓝黑钢笔,装着牛皮面的工作手册。
时间久了,工作手册上布满密密麻麻的字迹,大都与法律有关,他告诉我,是从《人民法院报》上抄录来的。一个不起眼的笔记本,泛黄、卷边,却在单位里变成同事们的“抢手货”,有人甚至把父亲当成“法律顾问”,找上门诉说遇到的民事纠纷,这让我意识到,这份报纸的分量。2000年元旦,报纸改版为日报,内容更加丰富,父亲直呼“过瘾”。
后来,像父亲那样坚持读报、记笔记、学习,我愈发地体会到《人民法院报》的专业性、权威性和接地气,如良师益友,助力建言资政,同时也手把手教我学法、守法、用法、普法,从“小白”进阶到身边人口中的“法律通”。特别是民法典正式实施后,起初我一脸茫然,面对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式的大法典,不知该从哪里下手,《人民法院报》第一时间“上新”和“出新”,开辟专栏,深入浅出,以专业知识进行解读,既有理论高度,也有实践深度,让我醍醐灌顶,对编撰过程和法律条文都有全面领悟;尤其认识到“人格权”单独成编的法治内涵和特殊价值,对摄像头偷拍、AI换脸侵权、网络骚扰电话等常见问题,民法典里都能找到答案,从而确立清晰的法律边界和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
四季流转,日月更替,我与《人民法院报》并肩前行。担任政协委员后,我的关注领域更加广泛,理论学习如鱼得水。履职过程中,我体验过“智慧法院”的办事流程,感受过一站式诉讼服务的便捷,现场旁听过刑讯庭审,感受过一块屏幕背后的法与情,也曾走进女法官们的日常工作中,她们与卷宗为伴、为正义献身,却顾不上家庭和孩子……我把这些点滴体验和感悟记录下来,陆续发表在《人民法院报》上,这个过程本身也是成长。记得有几次在电话里与编辑沟通稿件,对方不厌其烦,指出不足,又认真分析稿件,讲解一些注意事项。编辑的严谨和高效,也潜移默化影响着我,下笔如有神,行文更从容。
如果说与报纸结缘只是美好的开端,那么编读往来的活跃度才是报纸的生命力所在和溢于纸上的人间芬芳。
全媒体时代,《人民法院报》也在与时俱进,从一张报纸到永不打烊的“天平阳光”,到网站、官微等,构成人民法院新闻传播矩阵,使互动永远在线、服务时刻连线、学习永不断线,且好看又有料,权威又不失活泼。无论载体如何变幻,始终不变的是内容为王和为民服务的初心。报纸设有不同周刊,就像时间的“钟盘”,看到“采风周刊”,我就知道周一到了。“采风周刊”学典型,一篇篇手记看得人湿了眼窝,主人公不为人知的一面令人肃然起敬;“法周刊”长知识、提升业务本领,“一吐为快”定格生活中的烟火漫卷与斑斓光影;“理论周刊”“法律文化”慢读、细品,入脑入心,厚植理论素养……
对我影响最大的莫过于《人民法院报》头版报道的英模人物,邹碧华、胡国运、周春梅、魏晶晶等,每篇大报道都是难能可贵的党员学习素材,从标题到内容都别具一格,引人共鸣,能让我做剪报收藏;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相关报道,溯源历史脉络,彰显为民情怀,让我看到一个共产党人的担当,也认识到“一刻也离不开群众”的使命感。在基层做宣讲或写文章时,我多次分享他联系群众的“心经”:“作为法官,当你下乡找老百姓调查了解情况,恰好遇到他下地归来。这时候,你应该把他手中的牛绳接过来,帮他把牛拴好,让他在一旁喝喝水、抽抽烟,好生休息后,才跟他了解情况。”这些收获,都与《人民法院报》密不可分。
“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30年风起潮涌,一路相伴一路歌。
或许,未来有一天,我们在空气中眨眨眼、挥挥手就能读《人民法院报》,但是,从纸端到指端,最温暖的终端是人心,是人与报的情未了——走过栉风沐雨30年,《人民法院报》是良师益友,亦是法润民心的精神家园。
坐在书桌前,摊开报纸品读,当目光再一次拂过报头上的庄重红字——《人民法院报》,我送上最衷心的祝福:
三十而立正青春,携手同行向未来!
(作者系山东省济南市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