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发展的司法助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2023-01-31 10:11: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凯
 

  要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水平,确保依法而治,循法而行,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以法治守护百姓之心,坚定奋斗信心,围绕中心任务,助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行稳致远。要以完备的法治体系夯实司法审判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基础,以公平正义的司法审判集中体现法治体系建设的高水平,以维护安全稳定环境为司法审判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拓展高水平法治建设的核心竞争力,以服务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为高水平法治建设的抓手。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并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法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实现新飞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高水平法治建设成为我国改革发展的重要动力和核心竞争力,而高水平法治建设的关键节点之一就是高质量发展的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工作。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水平,确保依法而治,循法而行,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以法治守护百姓之心,坚定奋斗信心,围绕中心任务,助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行稳致远。

  以完备的法治体系夯实司法审判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基础。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相继出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断增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加快形成,这些都为司法审判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扎实的法治基础。

  以公平正义的司法审判集中体现法治体系建设的高水平。“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十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司法机关85%的人力资源集中到了办案一线,人均办案数量增长了20%,结案率上升了18%,一、二审裁判生效后服判息诉率达到了98%。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级监督指导功能有效保障了法律适用的统一,审判监督再审程序机制也为法律适用的统一提供了坚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保障更为坚实。新时代的十年,人民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

  以维护安全稳定环境为司法审判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政法机关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捣乱破坏活动,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有力地捍卫了国家安全,维护了社会安定,保护了人民安宁。当今中国成为世界上公认的最安全的国家之一,我国是命案发案率最低、刑事犯罪率最低、枪爆案件最少的国家之一。十年来,刑事案件、安全事故等“五项指数”大幅下降。十年来,政法各机关积极配合有关立法部门制定了反恐怖主义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网络安全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和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15部法律、10部行政法规,出台了一系列政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规章,制定了一系列执法细则、行为指引、操作规程,通过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程序制度确保政法机关刑事司法和执法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运行。

  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拓展高水平法治建设的核心竞争力。政法机构都具有公共服务职能,要向社会公众提供普惠、高效、智能的公共服务。完善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途径。人民法院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现代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从司法审判领域进一步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体系建设进一步整合全社会司法公共服务资源,让司法程序中的审判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到广大城乡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搭建“全业务、全时空”的诉讼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生态网。审判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心在于全面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让基层社会治理步入法治轨道。在数字化和信息化新时代背景下,全国各地各级人民法院已经主导建成现代化的诉讼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以服务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为高水平法治建设的抓手。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的是实现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的法治化,这离不开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司法审判工作。“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中国式现代化语境下亟须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中国化解读,“守心”亟待社会治理实践的现代化诠释。市域社会治理发挥着重要的枢纽功能,既包括了国家治理意志表达与转换的功能,也包含了微观治理行为的执行和落实功能。市域社会治理是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不同领域,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特点。超大城市市域社会治理更存在社会矛盾风险复杂多发、治理碎片化、难以形成统筹兼顾又精细化的治理等难题。群众思维观念转变难度较大,社会协同机制不够完善,社会组织作用难以发挥,社会资源分配不够均衡等,都制约着市域社会治理。必须全面提升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司法审判工作水平,引领市域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发展方。通过对司法审判实践经验的体系化总结,进一步丰富基层社会治理的理论体系,形成可靠可行的法治治理模式和法治方法,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语境下的市域社会治理提供丰富的给养。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