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23-01-29 08:46: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裕根 严悦文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从加强市场主体统一平等保护、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维护统一的市场交易规则、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维护统一的市场竞争秩序、健全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司法保障措施。

  2022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这是在新发展格局下激发内需活力、畅通国内循环、促进国内国际两种市场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发挥司法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保障作用,2022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加强市场主体统一平等保护、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维护统一的市场交易规则、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维护统一的市场竞争秩序、健全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司法保障措施。这些举措既反映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解决的问题领域,也反映了用司法力量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本要求和任务。《意见》的出台具有深刻的时代关怀,既回应了国内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需要,也是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格局的具体体现,彰显出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政治站位。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在履行审判职能过程中要胸怀大局意识,自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提升自身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司法能力。同时,主动回应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需要,不断调整自身履行审判职能的司法方式,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宏观层面,要对照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进行司法政策清理。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人民法院有必要对不同时期的司法政策指向进行调整或者清理。尤其是在省级以下法院系统中,地方性司法政策曾在一定时期内保障了地方性市场的繁荣、规则的适应性以及市场治理的需要,但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加快建设,一些地方性司法政策所指向的司法理念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为此,一方面需要省级以下法院系统开展司法政策的自我清理,并对照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标准要素,逐一理顺统一的市场规则、统一的要素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司法裁判标准;另一方面,在制定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新的司法政策时,要加强对司法政策逐级备案审查,重点围绕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进行对标对表,进而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整体而良好的司法政策环境。

  在中观层面,要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统一司法政策导向方面的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受理的跨省(市、区)民商事或行政案件往往涉及不同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而其中案件争议也涉及到不同地方不同时期政策的司法考量。因此,不同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是否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政策目标相吻合,这需要加强司法审查和判断。而巡回法庭在审理跨地域案件中不仅具有重要的属地信息优势,而且还能减少司法成本、便捷当事人诉讼,进而在回应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能力建设方面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为了有效发挥巡回法庭的保障功能,一方面,巡回法庭要针对自身受理的典型案例进行研判,加强与法学专家学者的互动,有效区分地方性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与国家政策之间的适用限度,从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角度撰写裁判理由;另一方面,巡回法庭要整体把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政策协同性,自觉融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工作大局,不断调整自身司法方式,努力在具体案例中论证和阐明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意义。

  在微观层面,要定期发布与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的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不仅在案例中阐明了具体的法律适用问题,也传导了国家的公共政策导向。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新发展格局下的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将这项公共政策的适用在具体案例中予以阐明和解释,有利于为各级法院法官提供可操作性的裁判标准,也有利于统一各地法院的裁判尺度。为此,一方面要制定指导性案例的遴选标准。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的是促进资源和市场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流通,然而各地法院选出的指导性案例是否代表了全国的一般情况,决定了指导性案例在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功能发挥。因此,在遴选指导性案例时,有必要围绕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本要素严格把握遴选标准、仔细甄别,切实让指导性案例发挥应有的功能。另一方面,要对既有指导性案例进行整理汇编。对涉及公平竞争、反垄断、市场基础规则统一等方面的既有案例要进行单独整理,按照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本标准进行有序汇编,并组织专家进行研讨和论证后,进行统一发布或整理成册,从而给各地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提供最直接和最完整的参照依据。

  当前,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发生新的变化,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离不开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而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离不开有效的司法保障。在新发展格局下,人民法院要定期对司法政策进行清理,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统一裁判规则、传导公共政策的重要功能,以典型案例作为重要载体,不断激发各地法院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潜能和动力。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