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水青山 筑牢生态屏障
——张家口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纪实
2023-01-17 08:52: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宋凯阳 李文江
 

  张家口地处河北省西北部,位于京、冀、晋、内蒙古四省区市交界,是拱卫首都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

  近年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警示作用,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环保法治教育,积极构建协同联动保护机制,为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区域环境生态日益向好。2022年9月,张家口中院环保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强化审判力度,扎起环保“篱笆墙”

  张家口法院坚持依法严惩、全面担责的司法理念,落实最严格制度,加大对区域生态环境破坏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力度,加大财产刑的适用与执行力度,采取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销毁涉案物品等措施,给破坏环境的不法分子竖起“高压线”,扎起“篱笆墙”,从法治上改变环境资源犯罪违法成本低的状况,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条件。

  同时,该院把严格落实生态修复责任作为对环保犯罪教育处罚的延伸。2022年4月,张家口法院补植复种司法教育基地在宣化林场揭牌,该基地的建立是张家口法院打造“绿色两区、司法护航”司法品牌的重要举措,也是在生态司法领域一次重要尝试和探索,通过补植复种的实施,在依法惩治教育犯罪同时,又能达到对受损生态资源及时有效修复和补偿。

  随着环资刑事审判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自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环资刑事案件数量逐年下降,2022年共受理此类案件28件,同比下降45.2%。

  张家口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弘说:“张家口市作为河北省首个环资刑事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地区,通过集中管辖实质化运行,严厉打击环资刑事犯罪,坚持保护与修复并重和恢复性司法理念,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沉重代价,更有效地震慑了意欲损害环境者。”

  加大法治宣传,绘制环保“同心圆”

  2021年6月5日,怀来县人民法院生态司法教育体验中心在怀来县官厅水库国家湿地公园博物馆揭牌,该中心是河北省法院首个以生态司法教育为主题的展馆,由张家口中院与怀来法院共建,以“司法守护青山绿水,服务两区生态文明”为主题,对张家口生态司法工作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动态化、可视化展示,扩大了张家口环资审判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2022年5月,市县两级法院在官厅国家湿地公园设置联合法官工作站,通过“一站一馆”,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怀来妫谷文化旅游发展公司总经理马一荻感慨地说:“生态司法教育体验中心和联合法官工作站运行以来,市县法院安排法官驻站服务,协助景区开展普法宣传,主动为游客和从业人员讲授法律知识,为景区增添了一道靓丽风景线。”

  张家口法院充分利用区域特色,布局谋划生态司法宣教基地建设,在沽源县闪电湖鸟岛建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在康保围绕遗鸥保护打造生态司法宣教中心。法院每年发布环境司法白皮书和生态保护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环资案件巡回审判和庭审直播,推动环境司法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激发群众对于环境保护的热情,努力让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

  协同多方力量,构筑环保“安全网”

  张家口法院注重建立环保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相关单位协作配合,推动多元化治理新格局,强化工作联动、矛盾联排、纠纷联处,实现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与环境执法有效衔接。

  2022年6月2日,张家口首例由行政机关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在张家口中院开审,邀请省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检察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人员观摩庭审。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科长张利平说:“庭审观摩让我们对案件审理工作有了更直观、更深入了解,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提升法律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做到依法保护生态环境。”

  张家口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靖表示,党的二十大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目标,对做好新时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张家口法院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融入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着力服务发展大局,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