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院:“良法”拱卫亮丽北疆
2023-01-15 08:43: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敬国 郑伟
 

  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

  2018年以来,内蒙古法院踔厉奋发、砥砺前行,走过了栉风沐雨的不平凡历程。

  这五年,内蒙古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为主轴主线,连续开展“提质增效年”“创新管理年”“纪律作风建设年”“巩固提升年”等活动,扎实开展弘扬“蒙古马精神”大实践活动,司法为民举措不断完善,办案质效持续向好,政治生态逐步改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素质能力显著提升,服务保障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群众法治获得感更加可感可触。

  服务大局,优化环境

  内蒙古自治区外接俄蒙,内联八省,横跨“三北”,在国家安全稳定大局中地位重要、责任重大。“五大任务”给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划定了目标,建起了四梁八柱。

  如何落实目标和任务,法治是基石。

  2022年11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全区法院服务保障内蒙古“五大任务”的意见》,针对“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提出了19个方面70项具体措施,护航“五大任务”见行见效。

  这是近五年来,内蒙古法院深刻把握党中央赋予内蒙古的战略定位,以司法公正、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护航高质量发展,在顶层设计上的一次迭代升级。

  2021年起,内蒙古法院全面打响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整体攻坚战。

  全方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内蒙古法院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及具体措施30条,出台《关于依法加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等条线指导制度机制43项,推出涉企诉讼“绿色直通车”、设立“驻企法官工作站”等惠企举措,出台《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司法保障意见》,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构建对企“开门纳谏”长效机制,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焕然一新,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的信心持续提振。

  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内蒙古法院工作的题中之义。

  2018年起,内蒙古高院扫黑办发挥好统筹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聚焦“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一批黑恶势力受到沉重打击、行业乱象得到有力整治、“村霸”问题基本肃清。同时,内蒙古法院建立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督办机制,近年来,一审审结各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755件4220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厅局级干部的有130人。

  生态是内蒙古的底色,是内蒙古守护北疆安全的根基。

  围绕自治区“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等工作,内蒙古法院制定司法保障措施,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环保法庭、旅游法庭,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构建“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模式”,全面推行环境资源审判民刑行政“三合一”审理模式,切实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助企纾困,提振信心

  近年来,内蒙古法院在转变理念、助企纾困等方面持续用力,以扎实的工作成效让群众和市场主体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新收获。

  新冠疫情暴发以来,内蒙古法院制定10项助企举措和14条服务措施,出台司法高效统筹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13项措施,运用司法手段帮助企业留下来、发展好;出台《关于为中小微企业依法提供缓交、减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工作指引》,不让困难企业打不起官司;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对被执行人采取惩戒措施的意见》,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严厉打击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行为,开展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共执结案件2.77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88.02亿元,一批困扰企业经营发展的“骨头案”“钉子案”得以有效执结。

  司法为民,人民至上

  2021年6月,一段内蒙古女法官身背国徽,在草原上策马赶路的视频走红网络,全网点击量达1.05亿次。

  这是内蒙古自治区太仆寺旗人民法院法官额日登其其格和书记员深入嘎查,现场调解一起家事纠纷的一幕。

  内蒙古地广人稀,马背法庭、车载法庭等移动式法庭应运而生。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厂矿林区,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审判、督促就地履行。

  内蒙古高院先后为全区各级法院配备了99辆巡回审判车,累计行驶430多万公里,实现了在车内开庭、庭审现场录制、制作法律文书、远程签章等程序,每一辆车就是一个移动法庭,免去了偏远地区群众对“打官司难”的忧虑,也照亮了北部边疆的法治之路。

  聚焦老百姓的急难愁盼,一项项改革举措直击靶心:

  全面建设和改造升级标准化诉讼服务大厅,推进三级法院建立24小时自助立案服务站,充分发挥在线诉讼服务平台集约集成效能,为群众提供全方位“菜单式”司法服务;

  “微法院”“云办案”“指尖诉讼”……疫情期间,人民法院智慧诉服“大显身手”;

  曾经的“立案难”变成“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曾经办事“跑断腿”变成“异地可办、一网通办”,行政诉讼渠道更加通畅,法律服务更加方便快捷……

  府院联动,和谐共建

  近年来,内蒙古法院积极与多个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有效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取得了“1+1>2”的效果。

  乌海市海勃湾区一小区住户拖欠取暖费多年,多次催缴欠款未果后,供热企业将欠款人诉至法院。海勃湾区人民法院与政府相关部门一同走访当事双方,耐心沟通、就地调解,原告方当场撤诉。

  为进一步完善衔接顺畅、协调有序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内蒙古高院深化府院联动,出台《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指导意见(试行)》,大量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2022年6月,内蒙古高院与自治区公安厅、住建厅等七家单位分别签订了《关于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备忘录》,推动府院联动由“夯基垒台”向“立柱架梁”“精耕细作”精进。

  创新模式,多元解纷

  “调解员同志,谢谢你们,一次调解就解决了我们多次诉讼的麻烦。”日前,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经鄂尔多斯中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耐心沟通调解,该案实现了诉前圆满化解。

  这是鄂尔多斯中院“三端五防线”诉源治理模式的又一次成功。

  所谓“三端五防线”,即通过抓好“抓前端、治未病”“抓中端、治微病”“抓末端、治已病”三个端口,筑牢“非诉、诉前、诉中、上诉前、诉后”五道防线,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围绕“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内蒙古法院因地制宜,还探索形成了翁牛特旗人民法院“党建引领网格化诉源治理”、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大治理格局”为代表的多元解纷新模式。全区380个人民法庭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连接1242个基层治理单位,汇集5060家调解组织和8358名调解员,在整合解纷资源、重塑诉讼格局、服务社会治理上开辟新篇章。

  深耕区块链,建设智慧法院

  2022年2月28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在线开庭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中,郭某某通过线上信贷平台向某银行借款,并签订电子借款合同,某银行将电子合同文本等电子数据上传至区块链电子存证平台存证。此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产生纠纷,银行通过呼和浩特市诉讼服务网进行网上立案,同时在线提交了经区块链存证的电子证据。征求当事双方意见后,“云上法庭”开庭了,仅历时1小时便审结宣判。判决书以电子形式当日送达。

  这是内蒙古法院首例运用“区块链证据核验”审理的案件,也是内蒙古智慧法院建设的里程碑事件。

  随着内蒙古高院于2022年初建成“内蒙古法院区块链证据核验中心”,全区法院全面推广区块链司法应用工作,涵盖了金融借款合同、保险合同、知识产权侵权、公证债权文书执行、鉴定意见、公证送达、诉前调解等13个应用场景,初步实现一审民商事案件全案无纸化、电子证据在线核验、民商事审判全流程在线诉讼。

  在顶层设计上,继发布《内蒙古法院区块链应用赋能营商环境优化白皮书》后,2022年11月5日,内蒙古高院印发《全区法院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专项工作方案》,提出了28项具体工作措施,设计了26个立即开展的上链节点和应用场景与19个中长期规划的上链节点和应用场景,并在全区法院线上线下同步培训加强推广应用。

  区块链应用只是内蒙古智慧法院建设的一页。

  在前期法院信息化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内蒙古法院系统挖掘更深层次数字应用方式,推出“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四大模块的协同系统、智慧终端,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便利的司法服务,让法官在科技的力量下跑出“加速度”。

  一往无前,提升质效

  2018年以来,内蒙古法院以“蒙马奔腾”审执质效提升行动为抓手,开展“草原雄鹰”“雄鹰寅春”“凛冬亮剑”等活动,不断带来审执质效提升的“加强版”。

  针对“一人包案到底”“团队包案到底”等弊端,内蒙古各级法院全面推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在案件执行的每个环节设立团队运作,每个团队只负责一个环节,多个团队并行,打破案件执行权力集中的现象,做到分工、分权、提效。

  “20天,就把1300多万元案款执行到位,现在的执行效率真高!”2021年12月15日,乌海市某商业银行与11名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完毕,该银行工作人员杨娜感慨道。

  内蒙古法院从顶层设计入手,量体裁衣,在全国率先编辑出版全审判门类《人民法院办案程序指引》规范办案程序,编写《内蒙古法院裁判规则指引参考》在全区法院深度推广应用,统一裁判尺度。全面推行“评价指标+运行机制”审判管理模式,以诉前、诉中、未结、执行四项审执指标为抓手,完善均衡结案、繁简分流、适法统一、案件评查、数据质检五个机制,让“指标作导向,机制保落实”。

  在指标与指引的良性互动中,全区法院系统队伍建设全面加强、素质能力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持续向好。

  “未来,我们仍将一如既往,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的实践要求,落实好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努力为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推动内蒙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内蒙古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说。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