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铁路运输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做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
规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
加强管理是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保障,为使人民陪审员管理更加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扩大司法民主,推进司法公开,强化民主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结合包铁法院工作实际,拟定《包头铁路运输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制度,进一步明确规定人民陪审员工作纪律、错案追究、奖惩考核等问题,为人民陪审员创造更好的履职环境,奖优罚劣,提高工作积极性。
强化素质,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
人民陪审员来自不同行业、不同专业,他们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好,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社会实践经验,但法律知识和审判业务知识还可以进一步提高,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选派人民陪审员代表参加全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学习交流,为人民陪审员提供学习场所和学习资料,促进他们更快更好地适应陪审工作,不断提高审判业务能力。
排案科学,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效果
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随机抽取机制,完善相关工作人员配备,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组织、联络和协调,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人民陪审员系统随机分派方式,办案系统中人民陪审员选择方式改为“自动获取”,由系统在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选取,明确了由综合审判庭按需申请、立案庭统一指派、综合审判庭案后反馈的管理规程。注重加大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审查力度,严格控制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加审判案件数量,由政治部会同立案庭对人民陪审员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登记,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整改,做到有计划安排陪审员陪审案件,增强陪审员参审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激发活力,促进法治理念向社会渗透
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群众,对社情民意比较熟悉,院内多次邀请陪审员参与法院集体活动,与法官进行业务交流和思想交流,有力弘扬了司法民主,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社会的渗透于推广。包铁法院始终坚持“敞开大门听民意、俯下身子查民情”,针对重点工作召开座谈会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生需求,提高了司法工作透明度,提升了法院司法公信力。
加大宣传,增进群众对陪审员了解和认同
包铁法院将学习宣传贯彻人民陪审员法纳入普法宣传重要内容,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特色和优势,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了解和认同。加强与人民陪审员的沟通协调,定期向陪审员反映社情民意。加大对人民陪审员宣传工作,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宣传人民陪审员事迹,让群众知晓人民陪审员的职责,进一步增加群众对人民陪审员的了解,提高群众的参与度,确保建立一支政治过硬、思想合格、群众拥护的人民陪审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