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付建国)“我看他是国有企业的职工,而且还有自己的公司,言谈举止也很儒雅得体,对我也是穷追不舍,可谁知道这一切都是他设计的骗局……”,多名被害女士纷纷这样悔恨道。
近日,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以恋爱为名的诈骗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俊(化名)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家住在大庆的的小花(化名)离婚后一直单身。2019年9月的一天,为了结束单身生活,早日找到理想中的“白马王子”,小花便进入了一些单身交友群。
2020年5月,小花通过群聊,便结识了40多岁的张俊,从聊天中得知,对方自称系井下作业的国企职工,并且还从事装修行业,有自己的装修公司,并称是有钱的大老板。
一周后,两人相约见面。风趣幽默、事业有成的张俊令被害人小花心动不已,笃定对方就是个靠谱的男人。
张俊深感小花对其百依百顺,于是便利用对方的信任,先后多次以虚构装修需要资金、遭遇事故需要资金等事由向对方借款,或声称信用卡垫付可以赚钱诱使对方开办信用卡,然后再将信用卡提现,以此获取对方更多的钱财。
处于恋爱中的小花,心想自己男友有事,不能不救,于是就多次给付张俊钱款,共计17.2万余元。
后来,小花冷静下来,想了想,总感觉不对劲:“一个大老板怎么频繁地问我借钱?偏偏每次都是现金……”再细想张俊借钱的理由,感觉非常可疑,于是便把事情告诉了闺蜜,两人商议后最终报警。
警方接警后,根据小花提供的线索展开侦查,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张俊,2022年4月27日,警察成功将其抓获。
经审讯得知,原来犯罪嫌疑人张俊劣迹斑斑,曾多次犯罪,即1998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0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0年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19年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在案件侦破过程中,警方还发现,受害者远不止小花一人。就在与小花交往的同时或前后,其还与单身女小红、小娟、小玉、小丽、小英、小文等6名被害人进行交往,并采取上述同样的方式,让这些受害者跳入自己精心设计的温柔陷阱,快速地与这些被害人确立男女朋友关系,然后再以种种理由,诈骗对方的钱财。经计算,骗取上述6名被害人钱财共计50.3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俊多次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以诈骗罪判决被告人吴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小红、小娟等7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67.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