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更好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推动网络强国、科技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为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上海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下,顺应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从无到有、稳步发展、持续优化,方便群众诉讼、方便法官办案,助力实现更高水平数字正义,促进审判高质量发展。
一、“从无到有”:互联网技术与司法有机融合
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新应用的工具性与效率性能够满足司法实用主义需要,愈发广泛深入地嵌入司法程序,对司法实践进行信息化赋能,形成了新时代智慧司法新样态:案件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监督管理实现重点案件自动化识别、标签化处理、节点化控制,诉讼服务平台实现多功能、集成性、线上线下相融合,平台建设实现内部整合对接、外部数据互联互通的集约共享模式。
近年来,上海法院主动作为、持续探索,在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勇于改革、不断创新。2014年以来,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等最新科技手段,改造升级全国法院第一个“三级联动、一号对外”,汇集热线、网络、短信、App等多种方式的12368诉讼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研发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2018年,开通“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2019年,诉讼服务平台入驻市“一网通办”,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迁网上云”。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期间,上海法院大力推进网上立案、在线庭审、庭审记录改革、电子送达、智慧执行等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给审判执行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真正实现疫情期间“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网上办案单点实践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暴露出标准不统一、数据不一致、信息不共享、操作不便捷等问题。如何对单点环节进行集成优化,实现起诉受理、审判执行、监督管理等全部审判流程体系化协同发展成为新的课题。上海法院顺应新时代新形势,聚焦系统集成,2021年3月制定《关于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促进审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启动并全面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建设工作。电子卷宗“单套制”归档改革纳入国家档案局试点,随机分案、上诉案件无纸化移送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网上办案各项工作稳妥推进。
二、“从有到全”:诉权增量保障与体系整合构建
(一)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的目标定位
以坚持人民至上为根本宗旨。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的构建,是新的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下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实践,以服务互联网时代人民司法新需求、解决人民急难愁盼问题为出发点,致力于方便群众诉讼、方便法官办案,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作为最终评价标准。
以提升审判质效为目标导向。互联网技术的效率理性与司法实用需求紧密契合,促进技术赋能下的司法运行模式重塑。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的构建,突出诉讼权利增量保障,实现网上立案与阅卷、在线庭审与异步诉讼、诉讼文书电子送达,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模式“可选项”、更为充分的接近正义机会;突出人工智能辅助,实现庭审记录语音转写、文书自动生成与纠错、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一键归档,为审判人员减少低级差错、减轻事务性工作负担提供助力。
以确保公平安全为底线要求。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的适用,以当事人具有设备与操作技术为前提条件,打造诉讼活动线上线下双规并行模式,切实保障诉讼参与各方的技术公平;以确保数据安全为重点,强化数据加密技术应用、安全巡检与报告,增强安全隔离数据交换平台运行保障,筑牢网上办案特别是互联网办案的安全底线。
(二)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的构建原则
构建规范统一、合法有序的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应当坚持五位一体的原则。一是坚持系统观念,贯通办案全流程。遵循系统观念,有机融合网上办案单点环节,构建网上办案新形态,实现体系效能最优。二是在线诉讼导向,线下并行保障。线上线下“双轨并行”,保证各个审判流程在线与线下有序衔接,为当事人提供瞬时互联、多元高效的诉讼服务。三是流程规则再造,推动流程变革。以全流程“无纸化”为导向,区分人员采取不同策略进行审判流程标准化建设,确保各流程节点环保高效运转。四是平台互融共通,打通数据壁垒。以全流程数据互融共通为目标,打通法院内外数据壁垒,实现审判信息数据实时共享,提高审判要素信息获取效率,拓展一体化诉讼平台功能。五是高新科技赋能,提升审判质效。打造集约化智能辅助平台,优化语音录入识别系统,研发文书生成智能辅助系统,建设电子档案离线备份系统蓝光磁库。
(三)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的建设成效
2021年,上海法院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建设实现了系统集成、重点突破。一是遵循强基导向,全力推进基础工作。网上立案、在线庭审与庭审记录改革成为法院工作新常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顺利通过国家档案局等部门电子卷宗单套归档改革国家级试点验收并获评“上海市示范数字档案室”,诉讼服务“智慧舱”入选上海智慧城市建设优秀案例。二是聚焦困难症结,重点解决堵点问题。以提高非原告方送达成功率为核心,链接“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畅通“当事人信息协查”渠道,优化短信附带链接提示内容文本,采用提前承诺方式固定企业法人电子邮件地址,切实提升电子送达实效。三是注重科技赋能,探索智能化新举措。加大区块链技术深度应用,构建要素式审判机制。研发要素式立案模块,实现信息一键导入、公证存证一键提取、诉状一键生成,适用要素式庭审方法快速固定诉请及争议焦点。四是适时总结成果,打造体系建设抓手。按照“客观反映实践,体现上海特色,梳理问题不足,适度前瞻思考”的思路,全面总结理论成果、实践成果与制度成果,出版具有体系性、实践性与适用性的《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的探索与实践》一书,回顾总结、查摆问题、明确方向,推动体系建设实现新发展。
三、“从全到优”:诉讼法理发展与体系完善优化
(一)诉讼模式革新与诉讼法理发展的相互作用
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的建设与适用,面临对程序效率的追求是否损及程序公正等法理正当性方面的诘问。社会生活的流变性与法律规范的稳定性、司法变革的紧迫性与诉讼法理的滞后性之间天然存在矛盾,全流程网上办案的实践难免对传统诉讼法理造成冲击。从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关系看,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应随其经济基础的发展而有所变化。诉讼方式在技术发展的推动下进步,诉讼方式的进步推动诉讼程序规则的优化,与之相适应,诉讼程序法理应当随之自我革新。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既应坚守传统诉讼法原则,亦为其与时俱进的发展提供契机。
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建设应坚守程序正义。适用在线诉讼,仍应坚持公开、辩论、处分等诉讼法基本原则,严格保护当事人将纷争提交给法院裁判与充分表达意见的程序权利,只是实现方式较传统诉讼有所变化,例如公开审理与宣判移转到“云法庭”进行,EMS邮寄送达被电子送达所替代。全流程网上办案司法活动的形变在一定程度上会引发诉讼法理适用层面的质变。首先,诉讼法原则要求有所变化。合法自愿与平等原则是在线诉讼适用的基本原则,与传统诉讼法语境相比其内涵更加丰富。合法自愿原则更加强调尊重和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方式选择权,平等原则更加强调对技术平等的关注,避免“数字鸿沟”造成当事人诉讼能力不平等。其次,司法亲历性内涵更加丰富。“屏对屏”的在线诉讼模式下,司法亲历性的内涵承继且发展,“直接言词”强调诉讼参与人以言词方式向法官陈述,在线呈现的口头或文字“言词”不改变其实质;“以庭审为中心”强调通过庭审交互信息,可视化视频庭审与现场式庭审仅为表现方式不同;“集中审理”强调诉讼进程的连续性,即使相对突破“集中”要求的异步诉讼,也有期限要求。再次,司法仪式化可以规范补强。要求在线诉讼必须在环境要素齐全的线下法庭或者具有国徽虚拟背景的在线法庭进行,法官着法袍、执法槌,出庭人员规范着装、遵守法庭秩序,还可增加在线庭审的特定纪律要求,增强其威严性与公正性。
(二)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的创新发展
2022年以来,上海法院科学研判、多措并举,依托信息化技术完善优化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为上半年疫情期间实现审判工作不停摆、诉讼开庭不断线、权益保障不延误贡献力量。一是完善细则、配套试点,点线带面促进体系优化。研究制定审限管理、电子送达、“四类案件”监管等规定,并确定庭审记录改革全覆盖、类案要素式审判、在线签章等重点推进项目,将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优化与法院工作开展紧密结合。二是因时制宜、重点突破,创新实现互联网端办案。在强化数据加密、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将原政务外网开庭排期、阅卷、申请报结、异步评议讨论、法律文书智能辅助、延长审限与程序转换审批等办案功能移至互联网端,实现互联网端办案闭环。三是积极探索、规范做法,切实发挥异步诉讼功能。出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线异步诉讼的若干规定(试行)》,通过建章立制、明晰规则,全面规范在线异步诉讼,进一步优化互联网端平台功能,实现案件类型全覆盖。
(三)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的优化方向
上海法院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建设已进入全面优化时期,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要求,重点做好各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平台集约化升级,优化智慧法院应用体系。二是持续推动现代化科技赋能,规范落实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的要求,增强系统融合集成度。三是优化改进工作习惯,营造全体干警从“用起来”到“离不开”的工作氛围,实现全市法院均衡发展。四是协同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办公办案,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四级法院协同办公的要求,全力打造“全场景覆盖、上下级贯通、内外网协同”的全流程无纸化办公办案体系,实现司法政务工作数字化转型。
(作者:第五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茆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