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至2022年11月30日以来,云南省大姚县人民法院审结了共有302起醉驾型危险驾驶案,其中因醉驾途中睡着而案发的2件,因醉驾与人争吵后其他人报警而案发的9件。今天就来看看,这些案件中有哪些“奇葩”的酒驾被查现场。
“自投罗网”?酒驾后到派出所办理业务
2022年4月12日20时许,李某在朋友家吃饭并饮酒。次日8时许,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从家中出发到镇上的派出所,办理摩托车注销业务。当日9时30分许,民警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现李某身上有酒味。经提取李某静脉血液进行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1.58mg/100ml。
经审理,大姚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明目张胆”?酒驾途中等红绿灯时呼呼大睡
2021年3月31日下午,王某外出吃饭时饮下白酒,之后驾驶轿车到大姚县城。次日凌晨1时40分,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执行任务时,发现王某的轿车停在红绿灯路口,驾驶位上的王某呈昏睡状态。民警在对其查验过程中,发现王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经鉴定,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6.88mg/100ml。
经审理,大姚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大义灭亲”?酒驾被打后自己报警抓自己
2019年6月11日22时许,荣某在家中吃饭并饮酒。次日上午10时许,因水泥不够,荣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出门购买。11时许,返回至同村康某家岔路口处摔倒,荣某遂与康某发生口角,并被康某打了两巴掌。气不过的荣某打电话报了警。民警出警过程中发现荣某有酒驾嫌疑,经鉴定,荣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7.21mg/100ml。
经审理,大姚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荣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仗气使酒”?酒驾被超车后大肆报复
2019年12月15日下午,梁某与好友合伙到附近村民杨某家杀猪挣钱。下午18时许,梁某在杨某家吃饭并饮酒。饭后,梁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回家。此时,樊某也驾驶汽车载妻子回家。樊某见梁某驾驶的摩托车行驶路线忽左忽右,便趁机超了梁某的摩托车。被超车后,梁某心生怨气,遂驾车追逐樊某驾驶的汽车,在追上樊某驾驶的汽车后,梁某故意驾驶摩托车冲撞樊某的汽车,并将樊某汽车逼停。为泄愤,梁某多次使用拳脚、石块故意损毁樊某的汽车,致使樊某的汽车挡风玻璃和车身漆面多处损坏。
同时,梁某还对过往车辆进行拦截,并威胁驾驶人,造成公路中断近3小时。经鉴定,梁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4.13mg/100ml,樊某车辆损失为3580元。
经审理,大姚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判处梁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好酒贪杯”?“醉高”第一人差点吹爆表
2020年8月22日20时至次日凌晨2时许,李某在自己家中饮下白酒。当天10时30分,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外出,车辆行驶至某路段时,被正在该路段开展道路安全整治的民警查获。经鉴定,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409.49mg/100ml,成为近三年大姚县“醉高”第一人。
经审理,大姚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