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宁:审判护农“芯” 锦旗暖人心
2022-12-06 10:57: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徐涵 邱远镇
 

  近日,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种业巡回审判专庭收到了自落成以来第一份“礼物”,一种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张某将一面印有“秉公办案为民解忧,竭诚服务护航种业”的锦旗,送到种业巡回审判专庭,感谢法官公正判决、用心服务。

  2017年,原告张某接受被告李某及其种子专业合作社的委托,进行水稻制种,双方约定种子回收价格为每斤人民币7元,张某按照合同约定,将种子分多次全部交付给李某,李某也陆续交付部分种子款。2019年,张某要求李某交付剩余全部种子款,李某以种子已经交付且种子是次品为由,拒不支付剩余款项。

  2022年1月10日,经双方结算,李某应支付张某种子款共211640元,李某已支付115640元,剩余96000元款项,张某多次催讨未果,故诉至法院。

  经审理,该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中,张某依照合同约定交付了所制种子,种子合作社及李某称,张某交付的种子存在质量问题,未提供证据证明,也未提出质量鉴定申请,且张某表示愿意放弃利息部分诉讼请求,故判处种子合作社、李某应当支付张某种子款96000元。

  今年以来,建宁法院升级打造种业巡回审判专庭,归口审理种业、耕地等案件,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下一步,建宁法院将充分发挥种业巡回审判专庭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审执质效,加强种业从业人员安全感、幸福感,守护农业“芯片”,保障粮食安全,为建宁县种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