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朱利明近照。 照片由作者本人提供
30岁以前,我未曾想过到法院从事宣传工作。
三十而立的年龄,我面临一个选择:是否愿意从政府的某个部门调到法院负责宣传工作?
虽然这辈子自己没有一本正经地在大学里学过法律,但这并不妨碍我对法院工作的向往。就这样,2009年底,我从政府单位调到法院专职从事宣传工作。也从此,我开始和《人民法院报》结缘。
从初遇初识到相识相知再到相惜相守,转眼间这段缘分已历经12年了。
初遇初识
2009年12月,我借调到了法院工作,第二年,正式调入。很快,在同事们的帮助下,我开始尝试撰写稿件。
说实话,我的内心还是比较忐忑。30来岁的年纪有点尴尬,论头脑灵活拼不过小年轻,论经验丰富比不上老大哥,况且,我的专业也不对口。
我积极向法院宣传口的老前辈请教,试图走出工作困境。我尝试从写作案例开始,逐渐开始探索工作类报道。
也是在这个时候,我接触到了《人民法院报》。这成了我案头每天的必读之物。看到报纸上的稿件既接地气又高大上,自己的内心也不由得涌起一股激情。
我开始尝试着向《人民法院报》投稿,但均石沉大海,我一度怀疑自己的工作热情是否浇灌错了地方。
老前辈们劝我别放弃,一定要总结经验,坚持下去。我也暗暗使劲,慢慢形成并保持了一周写2至3个案例或者稿件的习惯。
虽然暂时看不到回报,我仍然坚持,我坚信兴趣是最大的动力。既然选择了这份工作,就要踏踏实实努力,无论前路是否坎坷。
相识相知
转机,是在2011年的夏天。一个炎热的下午,我接到《人民法院报》编辑的电话,肯定了我写的一个行政审判的稿件,并从标题的选择、段落的摆布、内容的取舍等都作了交流,让我参照已发案例,再作修改。
几天后,此稿终于见报,而且是半个版面。我手里捧着还散发着油墨味道的报纸,内心里激动得无以言表。
实现“零”的突破后,我开始摸索写稿的规律。积极收集《人民法院报》发表的各类稿件的标题,并专门设立了一个文件夹。工作闲暇之余,我就开始细细琢磨。
经过努力,我写作的各类稿件发表的频次越来越高了,也熟识了一些编辑老师,他们毫无保留地向我传授写作经验,也让我在探索写作的同时品尝到了工作的乐趣。
各种工作类报道也被采用的越来越多,我勾勒过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日常,综治工作我不缺席,普法工作我更加义不容辞。
渐渐地,我的工作成果也得到了领导们的肯定,荣誉亦随之而来。
相惜相守
2013年下半年,我调离宣传岗位。但我一直认为,和《人民法院报》的缘分难得。既然牵手,何妨相惜相守?
很幸运,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宣传的领导们仍会联系我,甚至有时邀请我参加宣传座谈会,发挥下老同志的“余热”。
从2014年到2022年,我始终有着自己的坚持,和《人民法院报》“藕断丝连”。有空了,就写写稿,即使很忙,也要抽点时间练练笔头。我相信,有梦想的地方才是最美丽的地方。
没精力搞长篇,那就写短稿。一旦有些许想法,一定及时总结。一年到头也陆陆续续地发表了一些稿件。
写作之余,也和单位的年轻人聊天,聊聊我和《人民法院报》的故事,也尽己所能帮着修改稿件,鼓励他们多投稿、投好稿,也带动了一拨爱写作的年轻人挥笔洒墨。
我想,我和《人民法院报》的缘分,定会延续下去。
是的,什么都可以放弃,唯有梦想不能。
(作者系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