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保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11人涉嫌贩卖毒品案件
2022-11-16 10:52:25
中国法院网讯(林燕)在对涉及毒品案件的审理中,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11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德保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赵某流、李某烈、林某将、廖某坤、梁某友、覃某航、杨某昭、许某徐、赵某恰、罗某科等11人,涉嫌贩卖毒品,廖某坤、梁某友涉嫌盗窃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流等11人,2022年期间,多次向他人出售毒品海洛因,从中获利。11名被告人以贩养吸,并有部分被告人存在相互买卖毒品的情况。2022年6月,廖某坤、梁某友相约某建筑工地吸食毒品时,发现该工地有布置好的铜芯电线,遂于次日凌晨到该工地偷电线电缆卖给某废旧回收店,获得赃款1500元。经鉴定,被盗铜芯电线及电缆价格为13000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流等11人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廖某坤、梁某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以盗窃罪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指控罪名、犯罪事实、在案证据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与法庭辩论,并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法官提醒】
毒品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旦沾染,不仅会影响吸毒人员的日常生活,更会侵蚀吸毒人员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给家人带来无尽的痛苦。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抵御毒品的意识能力,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切勿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