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耍酒疯与连襟厮打 妹夫因故意伤害罪获刑
2022-11-14 11:01:51
 

  中国法院网讯(时政灿)近日,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被告人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一审获刑九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23006.82元。

  经审理查明,被害人段某醉酒后晚上七点回到家中,与妻子郑某发生争执。段某借着酒劲耍起酒疯,拿刀威胁妻子,妻子害怕段某冲动,给妹妹打电话,妹妹带着妹夫屈某,晚上八点许开车来到段某家北侧纱门处。段某与屈某隔着纱门大声对骂,两人言词愈发激烈,段某扒开纱门,一脚踹向屈某,屈某一把抱住段某大腿,将其从门台上拉下来,二人扭打在一处。

  段某大喊:“外村人欺负咱村人了,你们不管管吗?”几位村民闻声赶来,欲帮段某还手,屈某见状喊道,“我是他连襟。”于是村民们开始劝架,但二人仍然不依不饶,各打对方几拳后才被村民拉开。事后,段某鼻子受伤骨折,住院16天,经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段某为轻伤二级,屈某鉴定为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