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漫步田野,金黄色稻子,像洒了满地的金子,微风吹过,一层层的波浪,密而饱满;山上果园,桔子、猕猴桃挂满了枝头---绚丽缤纷的大好秋色,真使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到处充满着丰收的喜悦。
辛勤耕耘,稻子熟了,农民笑了,应是一年好收成;开庭审理,依法裁判,或巡回审理,走乡村、入社区,进工厂、到田头,法官来了,纠纷没了,一片祥和安定。
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审理的纠纷案件,大多是一些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案。“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对于群众来说,小案并不是小事,需要认真处理。能调则调,化解纠纷;依法判决,做好判后答疑工作,要尽力做到案结事了。
树上没有相同叶子,世上没有相同纠纷。每个案件的背后,折射的是不一样的人生际遇。有人说,审理的是纠纷,感悟的是人生。法治社会,讲究办案的严密程序,更要注重实质性地化解纠纷,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好的生活品质。“眼里满是人间烟火,才能在漫长的岁月里,盛开幸福与安定的花。”妥善处理好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才能让人间烟火气温柔这个世界。
“小案不容小觑,也要用心化解”,抚摸案卷,“既要依法办案,又要做到有力度、有温度,让群众感受司法的温暖。”
10月17日,打开电脑,阅读电子案卷,感慨万千,眼睛疲倦,起身移步,立于窗户边,看看窗外的桂花树。桂花树枝条上,露出的金黄色花蕊,在阳光照耀下格外显眼;顺手推开那扇玻璃窗户,闻到了庭院里的桂花飘香,心情愉悦。
回过神来,转身回到电脑前,继续查阅案卷,审结的四起“小案”,跃出电脑界面,过去的办案点滴,涌向心头。“小案”不小,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可以是美的”的目标。
同居关系已解除 彩礼返还起纠纷
“铃、铃、铃--。”
10月11日上午,办公室电话铃声响起,电话那头,是法律服务工作者王某。他在电话中说,戴某与陈某及其父亲陈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陈某某自觉履行判决义务,需要返还的彩礼款已存入法院标的款账户。
放下电话,彩礼纠纷案件的来龙去脉,让人记忆犹新。
在农村,春节期间,到处是媒婆活跃的身影,他们走村串户,来往奔波,给未婚男女青年介绍对象。
2021年2月份,群众还沉浸于春节的热闹氛围中,分属两个乡镇男方戴某与女方陈某,经人介绍,确立婚约关系。按农村习俗,戴某给付陈某及其父亲陈某某彩礼款16万元,陈某某收到彩礼款后当日存入银行。按农村习俗,春节过后,陈某随戴某外出,在戴某父母亲处一起共同生活,但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同居生活一年多,陈某未能生育,双方遂发生矛盾。
2022年6月份的一天,戴某母亲将陈某送回其父亲陈某某处生活,至此戴某与陈某间婚约关系解除。
2022年8月12日,戴某起诉,要求陈某及其父亲陈某某返还彩礼款10万元。
9月6日,对该起案件开庭审理,法律服务工作者王某以陈某、陈某某父女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身份出庭参加诉讼。经庭审调解,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及时作出一审判决,由陈某及其父亲陈某某共同向戴某适当返还彩礼款。
宣判后,双方服从判决,陈某及其父亲陈某某自觉履行判决义务,案结事了目标如愿实现。
提供劳务者受害按责赔偿 判后答疑促息诉
9月16日下午,天气炎热,约莫3时许,“铃、铃、铃”,办公室电话响了,余某夫妇来了,想约见法官。
余某,是刚审结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的原告。
我和法官助理袁颖放下手头上的工作,立即去接待他俩。他俩脸上没有表情,看的出来,有不满意的感觉。
“你们好,请先坐下。”我和袁颖引导他俩来到了诉讼服务中心,热情地说道,“有话慢慢说,好好说,不要激动。”
从交谈中得知,9月15日下午,余某收到电子送达的民事判决书,要其承担一定责任和误工损失、出院后护理费计算上,与诉请不一致,心里感到困惑。于是,不顾天气炎热,余某由其妻黄某用电动车搭载,骑行十几公里,兴冲冲地来到法院。
“法官同志,俺是受害人,让俺承担一定责任,是什么根据呀?”余某板着脸,激动地问。
“你在农村从事多年砌墙工作,属于个体工匠。对相关安全设施要求,应当具有一定认识能力。”袁颖耐心解释,“民法典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尔后,从常理、道德、社会和法律层面,多角度进行诠释,给他们讲清楚过错的考量因素。
余某及其妻子黄某边听边点头,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脸上略露微笑,“是这样的呀,听明白了。”
“损害后不能劳动,快一年了,误工损失计算太少了。”余某继续询问道。
“你损害发生时间是2021年10月8日,经过住院治疗,10月31日出院,医嘱建议休息三个月;你出院后过了三个半月,今年2月16日做了伤残等级评定。”袁颖把白纸黑字的法条找给他俩看,“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身体受到损害,在家里还需要人照料生活,怎么出院后没有护理费。”余某用手扶着桌子,从椅子上勉强站起来,表示其生活自理需要人帮助。
“关于出院后护理问题,即护理依赖程度和护理期限,需要有专业司法鉴定意见确定。根据目前情况,你只有伤残等级的司法鉴定结论,并无出院后护理依赖程度和护理期限的司法鉴定意见,故出院后护理费依法不应支持。”袁颖继续解释答疑。
“谢谢法官,给俺们解释清楚,没有疑问了。”余某夫妇终于打开了心结,脸上露出笑容,高兴说道。
余某坐在电动车后座上,临走时回过头来,微微抬起右手,向我们挥手说“再见”。看到他俩渐渐远去的背影,心里还是挺欣慰的。是的,“这起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绿荫人行道上,树叶遮蔽了灼热的阳光,一阵微风拂面,送来了凉爽的感觉。
回办公室的路上,纠纷事实,在头脑中瞬间闪现。
陈某在农村建房,主体工程(含砌墙、粉刷、浇楼面)包工方式发包给余某冬施工。余某冬承揽后,将砌墙的活儿交由余某和刘某、余某元等六人完成,按砌墙砖数量计算报酬,砌墙的架子由余某和刘某、余某元等六人扎好,材料由余某冬提供。施工时,现场没有布置安全网和其他安全设施。
2021年10月8日下午,余某、刘某、余某元等6人作业时,只佩戴安全帽,没有系安全带。临近收工时,工友刘某察觉脚手架晃动,便朝余某所站脚架移动,造成余某脚下铁架板翘起,导致余某从脚手架上不慎摔下致伤。
余某立即被送往县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左跟骨粉碎性骨折,并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手术,于2021年10月31日出院,用去医疗费17000余元,医嘱出院后建议休息三个月。出院后,余某进行了几次门诊检查治疗。
治疗过程中,余某冬垫付6400元,陈某和刘某各垫付6300元。
2月16日,经余某自行委托鉴定,余某伤残等级为十级,后续治疗费为10000元。
7月1日,余某向法院起诉。庭审中,余某冬申请重新鉴定。经依法委托,8月13日,经江西某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余某损伤评定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8000元。
案件经调解,双方未能达成协议。为此,对余某的经济损失依法审核予以认定,并根据各方过错,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由陈某、余某冬、刘某按一定比例承担相应赔偿数额。
宣判后,各方服判,判决已生效,实现了“一槌定音、案结事了”的目标。
股权转让款未付清 辩法析理解纷争
2020年8月的某一天,易某与胡某合伙经营淋浴房加工业务,易某投资220万元入股,占股份50%。经营一段时间后,2021年3月的一天,双方拆伙,易某退股,将股份以150万元作价转让给胡某。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时,胡某支付价款20万元,余下款项130万元作了还款计划,约定于2022年1月30日前付清。到期后,胡某已付100万元,尚欠30万元未付。
2022年7月6日,易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胡某支付股权转让款30万元及相应利息。
收到案件后,经过认真阅读案卷,认为该案调解的可能性很大。
8月12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你们曾经是合作伙伴,说明有好的基础。退了股,人情在。”我开门见山说道,“对股份转让款是否有异议?”
“没有异议。”胡某特别授权代理律师说道。
“既然欠股份转让款没有异议,那就谈谈给付期限方案。”我补充说,“从法律规定来说,债务应当履行。暂时有困难的,可以请求缓期履行,具体时间双方可以协商。”
“半个月内付清股份转让款30万元,利息就算了吧。”胡某特别授权代理律师微笑着征询原告代理人意见。
“可以,利息也同意放弃。”易某特别授权代理律师说,“但诉讼费用要被告负担。”
“同意负担诉讼费用。”胡某特别授权代理律师说道。
经过耐心辩法释理,双方达成协议,胡某于15日内付清股权转让款30万元和负担受理费、诉讼保全费用计5149元,易某放弃利息诉请。至此,该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在和风细雨的氛围中终于得到成功化解。
交通事故受损害 快速调解促案结
2022年3月3日,万某驾驶小型客车在路上行驶时,不慎碰撞张某驾驶三轮电动车,导致张某受伤、三轮电动车受损,交警认定万某负全部责任。经住院治疗12天,张某用去医疗费12300余元,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协商解决。
7月13日,张某把万某告到了法院,要求万某除垫付医疗费3000元外再赔偿11000余元。
8月10日,该起案件开庭审理,万某当庭申请追加某保险公司为被告。经审核,万某提供的车辆保险单,认为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依法追加某保险公司为被告参加诉讼,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8月17日,组织双方及某保险公司进行调解,经辩法析理,双方与某保险公司达成协议,由某保险公司向张某支付理赔款10800余元,向万某支付垫付的医疗费用1700余元,双方纠纷一次性协商解决。至此,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圆满调解结案,双方纠纷得到快速化解。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每起小案的处理,彰显了法治的光芒。
人民群众在社会活动中,发生这样那样的纠纷,法律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功能。办案解纷时,认真落实“一号改革工程”,打响营商环境工作品牌,做到“不用求人、依法依规、便捷高效、暖心爽心”,让法律的光辉照耀到每个人的身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文明社会,法律的美,体现的是社会进步,它越来越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权利,越来越有利于人民群众享受更加美好的生活。
时序交替,季节轮回。刚刚过了秋分的天气,温度反差明显了许多,中午的阳光,还有点热的感觉,到了傍晚,太阳落下去了,就觉得突然增加了一些凉意。趁着晚饭后空闲时光,到户外去散步。城市居民,三五成群地结队来到县城中心广场。广场夜空,霓虹灯闪烁;大型户外电视,不断交换画面。在广场的居民中,跳舞的、唱歌的;散步的、聊天的;拍夜景的、健身的……。他们中,有陪伴小孩读书的农民,有机关的公务员,有工业园区的员工,也有学校里的学生。“您好!”看见熟悉的,打声招呼,温情问候,笑容满面。“您好!”对方也是这样客气回应一个笑脸,充满温暖。他们每个人都是满面春风地流露着愉快的神色。
我爱这样美好的秋天!
我爱这个新时代的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