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传飞,男,汉族,197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1998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被最高院、人社部表彰为“全国模范法官”,被最高院评为“全国办案标兵”,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记“一等功”,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司法调解标兵”“乐山市第六届劳动模范”“乐山好干部”及“双百”先进典型,并被推荐兼任第四届四川省法官协会理事。2022年1月,李传飞作为全市法院先进个人代表,受到市委马波书记的亲切接见。
(庭审现场)
甘奉献,创实绩
二十四年,从弱冠之年到不惑之年,从书记员到员额法官,李传飞同志始终将办案质效视作法官的生命线,注重判决的法律效果和案件的社会效果,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2017年以前,其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先后任民一庭副庭长、民三庭负责人。2010年到2017年期间共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250件,调解率为61.78%,且无一错案、无一上访信访。
原告何某某与被告四川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虽系个案,却引起原告所在小区300多户业主的共同关切。其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诉辩意见后,对证据材料进行反复分析研判,并多方查找相关行业资料进行事实认定,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通过耐心明理释法,使得双方服判息诉。
该案的依法妥善化解,对房地产行业类案处理起到了示范作用,避免了近百件同类案件涌入法院,化解了社会矛盾、节约了司法资源、维护了公平正义。
(在鼓楼街社区开展"情暖我嘉”未成年人保护家长公益课堂)
释法理,解心结
司法实践中,李传飞同志始终将调解作为了结纠纷、化解矛盾的优先选择,并将多年审判经验潜心总结,针对不同案件类型独创“类案调解法”:即人身损害案件的“调判比较法”、婚姻家庭案件的“情感调解法”、债务案件的“法理调解法”等,切实提高了审理效率,妥善化解了众多关切民生、涉及稳定、社会影响大的疑难案件。
市中区某小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76案,是乐山市首批进入诉讼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不但涉及人数众多,还涉及整个房地产市场办证的情况。在审理中,为促使案件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他在翻阅大量资料后,逐一找到业主晓之以理,并与开发商及代理律师积极沟通。经过艰辛调解历程,最终以被告支付原告合理违约金成功调解结案,被告亦自觉履行调解书确定义务。
该批案的成功调解,对整个乐山房地产业规范办证及业主维权都有着重要意义。
(邀请代表委员见证腾退某公司侵占国有土地案)
挑重担,打硬仗
自2017年7月担任执行局长以来,李传飞同志把切实解决执行难作为工作目标,把“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作为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来抓。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建立长效机制,他牵头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并建立以员额法官主导下“分权、分流、分段”三分办案机制。2018年至2021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6079件,结案15719件,结案率97.74%。
作为执行局局长,李传飞同志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办案,近年来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85件,均全部办结,审签各类法律文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审签、执行案款审核发放等事务性工作20000余件,处理全院涉执行信访100余件,执行案件“3+1”核心指标全部高位运行。
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执行行动,做好“六稳”落实“六保”专项执行行动,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行。在2019年度考核中,执行局获得一等奖;2020年,执行局获得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优秀奖。
(召开执行工作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强保障,促稳定
2021年5月,李传飞同志被提拔为副院长,在分管执行工作之外,还一并分管刑庭、办公室、法警队。
分管刑事审判工作以来,刑庭新收各类刑事案件429件,审结429件,审结率达100%。妥善审理郭某某等3人非法采矿等大案要案,挽回损失8000余万元。
教育整顿期间,他组织核查完成近30年以来的53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同时,积极组织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和反诈人民战争,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实质化改革,攻克疫情防控下提讯难、收押难问题,完成跨部门办案平台试点等重点工作。
分管法警大队以来,他强化组织领导、注重战训合一,通过“四小”训练法提升法警队伍整体素质,并在实战化训练考核中,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报送省院。督促法警大队做好院机关安保及庭审保障等工作,安全检查共计5万余人次,查获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1000余件,押解被告人1200余人次、参与全市刑事警务保障调警20余次、配合参与强制执行出动警力100余人、拘留13余人次。
分管办公室工作以来,他切实抓好疫情防控、防汛救灾、脱贫攻坚等中心大局工作,同时,引导办公室干警提升后勤保障能力,增配各类便民设施,加强大要案后勤保障,强化政务保障,落实安全责任,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节假日值守大佛景区旅游巡回法庭)
重治理,延职能
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李传飞同志一直致力于立足司法实践、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发挥法治引领功能,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工作。
其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落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依法治区,完成全区各类表彰奖励,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等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或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约2500人次。
积极参与海棠花开“少家邻”司法品牌创建,将少年审判、家事审判、邻里纠纷与社会市域治理相融合,运行效果得到区委和上级法院相关领导的肯定。
切实落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担任高新法庭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积极推进高新法庭建设,预计2022年底将全面启用高新法庭办公区。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带领4名干警深入牟子镇三峡村帮扶13户脱贫户,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管。
积极参加“党员双报到”活动,带头到王浩儿社区开展疫情防控、防洪抢险、创文创卫等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