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店偷盗电线被抓 “惯偷”男子获刑罚
2022-09-13 11:07:46
中国法院网讯(邬国庆)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朱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22年1月4日,被告人朱某在萍乡市安源区被害人邱某经营的五金店内,盗窃两捆电线、一捆电缆后,乘坐公交车前往萍乡火车站方向,在火车站某快餐店内被侦查机关查获。朱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经认定,被盗的三捆电缆价值为人民币900余元,现已发还给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朱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朱某有多次盗窃前科劣迹,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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