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燃灯者以司法为民为“灯芯”,以司法能力为灯油,以无私奉献为火焰。身为新时代司法工作者,我们应当传承弘扬邹碧华精神,甘当新时代司法燃灯者。
邹碧华同志离开我们已近8个年头,然斯人已去,芳香仍存,他的精神一直激励鼓舞着一批又一批的司法工作者昂扬进取,在为民服务、公正司法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一、以“司法为民”为“灯芯”
“当事人所面对的是充满人文品格的司法者,而绝非冰冷的法律适用机器。也正因如此,当事人所感受到的是法律对每一个人生命、人格、尊严、情感的尊重和保护,以及法律真正的强大的力量。”邹碧华在自己主编的《法庭上的心理学》一书中这样写道。他在工作中一直贯彻着司法为民的原则,坚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努力将人文精神融入司法审判实践活动当中。在日常工作中,他始终秉承着一颗同理心,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面对涉案金额高、牵涉群众广的群体性诉讼,他总能高屋建瓴,准确识别债务人规避责任的企图,协调各部门建立预警机制,有效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在上海社保基金追回专项行动陷入僵局时,创造性地提出先予执行的破局之策,为广大市民挽回了数百亿元的损失。面对常年的上访户,他始终保持着耐心和关心,经常登门开导、亲切交谈。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司法服务搞得好不好,人民说了算。邹碧华同志用他的一生践行着司法为民的信条,这就像是他心中的一杆标尺,衡量着自己的言行。
作为法官,几乎天天都和当事人打交道,几十年如一日,而对大多数当事人而言,一辈子可能只踏入一次法院大门,每一起案件的公正审理都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个别法官天天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难免会产生不耐烦的情绪,审理过程中会出现态度急躁的问题,这都背离了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一盏灯火要照亮,灯芯是关键。作为新时代的法院人,我们应当时刻牢记邹碧华同志司法为民的精神,在内心深处夯实筑牢司法为民的思想基础。
二、以“司法能力”为“灯油”
面对不断涌现的新类型案件以及持续上升的案件量,如何妥善协调各方矛盾,实现办案质量与当事人服判息诉双目标的实现,仅仅有司法为民的意识还不够。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社会矛盾错综复杂,人民群众对于司法的期待也越来越高,这就对法官的司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邹碧华的审判能力非常突出。从北大经济法学专业毕业后进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投身司法工作26年,邹碧华撰写的《要件审判九步法》成为许多法官案头的必备书目。他还力推法院可视化管理,大大提高了司法工作的透明度,不仅提高了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还加强了对法官的监督,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升,实现了双赢。
法官首先要能在纷繁复杂的案情中查清事实,能够正确适用法律。要做到这一点,良好的法学功底和理性的法律思维方式是不可或缺的;其次要能妥善驾驭庭审,以中立的语言、方式引导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诉讼。这就要求法官在熟悉各项诉讼规则的基础上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有一个合理的预见,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冷静应对妥善处理。再次,法官还应具备与当事人良好沟通、调解双方矛盾、阐明法理的能力。来到法院的案件当事人之间一般对立情绪较为严重,并且不同当事人之间经济状况、受教育程度、社会阅历差异巨大,在诉讼活动中具有不同的思维方式,法官唯有相应地采取不同的交流方式才能达到当事人服判息诉的目的。最后,法官还应具备开拓创新的能力。一方面,法官需要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提炼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还需要在工作之余就审判过程中遭遇的疑难问题进行研究,形成相应的工作成果,如此方能应对社会变革时期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邹碧华常说:“如果每个人能让自己完美一点,历史也就会完美一点。”作为新时代的法院人,我们应当具有日拱一卒、不断提升自我的决心和毅力。唯有具备良好的司法能力,方能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三、以“无私奉献”为“火焰”
“无我”是邹碧华经常提到的一个词。在工作中他逐渐领悟到,过分执着于“我”,只会带来数不尽的烦恼。如何达到“无我”的境界?他认为,这需要树立一个有意义而又令自己感到快乐的目标。当你为了这个目标努力的时候,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都没有虚度,而是在发光。邹碧华的目标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司法服务,在为此而努力的过程中,他感受到了自我价值的实现。作为法院可视化管理的布道者,他不厌其烦地开展讲座,亲自制作了几百页的PPT。为制定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方案,他主持召开了十几场座谈会,方案历经34稿。为了营造法治共同体,争取最大公约数,他倡导提出《法官尊重律师十条建议》,推出律师服务平台,赢得了上海律师界的一致好评。作为法院领导,他淡泊名利,曾经也有更好的升迁机会摆在他面前,但是出于自身的法治梦想他还是选择了放弃,坚持留在法院。邹碧华同志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感染着无数后继者,就如一盏明灯,照耀着法治前路。
四、薪尽火传,惟愿照亮法治之路
什么是邹碧华的“燃灯者精神”?笔者以为,司法为民为灯芯,司法能力为灯油,无私奉献为火焰,三者合一,就是燃灯者精神。在邹碧华精神的感召下,全国涌现出了一批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如今,法院的可视化管理、司法大数据的运用已然得到广泛认可并推广。面对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国家的新征程,我们更应当赓续邹碧华同志的“燃灯者”精神,薪火相传,甘当新时代的司法燃灯者!
(作者系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