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视率点击率造假”要不得
2022-08-13 10:58:0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潘铎印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完善了节目制作经营的行为规范,要求不得对节目的内容主题、制作成本、收视率点击率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一直以来,国家相关主管部门三令五申,反对、禁止收视率点击率造假。实际上,收视率点击率造假有着多方面的危害,这不仅影响观众的选择判断,侵害观众的知情权,而且最终将反噬自身,电视剧行业最终走进的是“劣币驱逐良币”的怪圈。此次,征求意见稿从节目制作经营行为规范的角度再次强调,不得对节目的内容主题、制作成本、收视率点击率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对此,相关部门一方面要依法对存在收视率点击率造假的电视剧下“重锤”,重拳打击影视行业的假冒伪劣及欺诈行为,对一切造假行为予以整治和惩处,让造假的组织者、实施者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提高违法成本,打破收视率点击率造假的潜规则。另一方面应当引导社会改变“唯收视率”的评价方式,重视市场机制、市场需求,重视作品的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改变收视数据生态,挤压“收视率点击率水分”,构建公平健康的行业环境。

  唯有铲除收视率点击率造假的毒瘤,斩断收视率点击率造假产业链,才能让影视产业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为公众奉献更多更好的影视精品。

 

责任编辑:田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