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信息伪造驾照 被告人获刑一年五个月
2022-07-26 08:37:18
中国法院网讯(吴凯 甘兆扬)日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案,依法撤销被告人张某原犯污染环境罪的缓刑适用,实行数罪并罚,对被告人张某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五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5月,被告人张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管部门处以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2019年9月,被告人以需要借用驾驶证扣分为由,借用吴某的驾驶证并联系一名假证制作人员,支付200元后将本人照片及吴某身份信息合成后,伪造了一张与吴某同名的驾驶证。2020年1月,被告人张某因酒后驾车被交警部门查获,张某使用伪造的姓名为吴某的驾驶证接受处罚。2021年11月4日,被告人张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另查明,2021年7月13日,被告人张某因犯污染环境罪被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伪造、买卖驾驶证,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被告人张某曾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宣告缓刑,现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张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综合评判被告人张某的量刑情节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