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栗法院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2022-07-25 09:31:44
 

  中国法院网讯(李金波 孔宪龙)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联合村委会共同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被告萍乡市某出口花炮厂因整改换证,将车间建设承包给被告文某甲、文某乙,文某甲、文某乙聘请原告叶某做工,后叶某在工作时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叶某住院期间共用去医疗费13406.4元,后经江西吴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评定左跟骨骨折十级伤残、右跟骨骨折十级伤残,误工期240天,护理期90天,营养期90天,后续治疗费14000元。双方因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叶某遂诉至法院。

  上栗县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并没有直接一纸判决了事,而是耐心细致地分析案情,后法官认为案件存在调解的可能性,遂组织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又邀请叶某居住地的村委会村干部参加调解。法官与村干部从情理和法理两方面入手,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做工作,充分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萍乡市某某出口花炮厂赔偿叶某68534元,文某甲、文某乙共赔偿叶某34266元。至此,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顺利化解。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