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帮打探案情为幌子行骗 男子获刑一年三个月
2022-07-22 10:44:54
中国法院网讯(刘万春)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了一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易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易某在翁某被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后,在自己并无能力了解到相关情况下,虚构事实,以能够帮助打听到翁某涉及具体案件情况为由,获得翁某妻子即被害人董某与翁某好友彭某的信任,随后以找人打听案情需要花钱为由,向被害人董某、彭某索要金钱。彭某在被害人董某的默认下,通过微信分别向被告人易某转账5万元人民币和1万元人民币。被告人易某收取上述两笔转账后,将绝大部分金钱用于日常花销及偿还个人债务。案发后,被告人易某已退还彭某6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易某在未被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经侦查机关电话传唤后自动投案自首,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愿意接受处罚,并已退赔被害人的损失,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